“开车遇到绿灯亮了,还要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吗?”不少车主有此疑问。按照11月1日起深圳将实施的新交规,这种情况下也要礼让行人。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版将于11月1日起实施。2019年10月17日下午,深圳市交警局就其中的“礼让斑马线”新规定进行解读:遇到行人斑马线,无论车辆是否绿灯,都要主动让行,否则将被罚500元、记3分。
新规新增了车辆即时“遇绿灯”也要让行的规定。原特区条例第十五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的,处五百元罚款,记3分: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修改改为第十七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的,处五百元罚款,记3分: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显示绿色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车避让的。
这项修改处罚力度不变,依然是罚款500元、记3分;变化的是增加了“车辆被允许通行的情况下,机动车遇人行横道必须减速;在遇人行横道有行人、非机动车通过时,必须停车让行”的规定。这让礼让斑马线的范围涵盖了所有在现实中存在的人车交汇情况,减少了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者交织,降低发生斑马线交通事故的概率。
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在圆饼红灯允许右转的情况下,遇行人、非机动车通行要停车让行;2、驾驶机动车经过斑马线时,没有行人通过也要减速;3、在允许机动车左转弯或者掉头时,行经方向的人行横道信号灯也是绿灯状态下,机动车也应当避让正在通过的行人、非机动车。
“开车只要遇到斑马线就要减速。”深圳交警提醒深圳驾驶员,新《条例》实施后,只要是在斑马线前未减速让行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尤其是在圆饼红灯可以右转或者其他被允许通行的左转弯、掉头路口,斑马线前必须减速让行,遇到行人、非机动车正在通过时必须停车让行,违者都将罚500元、记3分。
接下来,深圳交警将继续采取“现场执法+视频抓拍”的方式进行查处。据统计,2019年现场执法8426宗,非现场执法9.9万宗,执法总量10.78万宗,同比2018年下降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