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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为您推介的这两套法拍房的背后,就是法院利用现代金融手段解决执行难题的典型案件。
这是两套黄金地段的热门房产,价值两千多万元。
两套房子的产权人是王某。王某用这两套房为一项两千余万元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债务逾期五年,未能偿还。债权人向通州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就在通州法院准备拍卖这两套房时,案外人许某提出了执行异议。
邓琳:案外人许某和被执行人王某是夫妻关系。所以许某主张该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未经过她的同意,所以她认为,该抵押登记无效。经我们法院审核,该房产属于被执行人王某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法院驳回了案外人许某的执行异议。
根据法律规定,在案外人提请的执行异议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如果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需向法院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一方面,申请人不想等执行异议诉讼走完一审和二审程序的法律程序,急于拍卖房产、清偿债务;另一方面,申请人又无法提供足额的担保。
就在申请执行人进退两难时,执行法官向申请人介绍了继续执行责任险。这种保险是人民法院为推动解决执行难,利用现代金融手段推出的新举措。
邓琳:在涉及到这种大额的标的物的时候,我们有时候会遇到被执行人和案外人滥用执行异议程序,拖延执行的行为,这会给申请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提高财产的处置效率也为了降低申请人的经济负担,我们考虑推出了继续执行责任保险的执行机制。
今年5月,我市第一份继续执行责任险保单,在海淀法院诞生。随后,继续执行责任险在全市法院推广。
依据保函,法院将依法恢复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评估拍卖程序。在保险期限内,如果因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请求继续执行有误,给案外人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申请执行人投保了继续执行责任险。
据邓琳介绍,这是通州区首例通过继续执行责任险推进执行的案件。王某名下的两套被执行房产将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10:00开始竞拍。
拍卖标的:北京市朝阳区安庆里9、10号楼6层A座2区602号
评估价:10628441元起拍价:7439909元
处置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01081553812联系人:赵法官
拍卖标的:北京市朝阳区安庆里9、10号楼8层C座1区802号
评估价:11601974元起拍价:8121382元
处置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01081553812联系人:赵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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