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怀亚特看美国司法
我再也不愿见到这些犯人,再也不想听到他们的声音,但是,我必须学会如何在他们中间生存下去。我没有听从克里斯(那个并不疯狂的歹徒)提出的建议,而是决定去找两三个犯人,解释一下我被捕监禁的原因。必须承认,我确实与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从外表上看,我实在不像毒贩,更不像抢劫犯。然而如果我继续保持沉默,最后他们就会把我当作“恋童癖”,那太恐怖……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不信任这些“告密者”,所以我没有将我被捕的原因和盘托出,只是讲述了事件的梗概。听了我的经历后,狱友们一致认为,只要我不认罪,检察官就一定不会把我放出去;我必须和美国司法部进行交易,即使交易只能在黑暗中摸索进行。我不知道也无法弄清法官对我的指控是全部保留还是撤回一部分,即使交易条件极为不平等和不公平。但若不这样做,我就得放弃重获自由的梦想,做好在这里再耗上几个月甚至很多年的思想准备。
这是因为,在怀亚特看守所,司法流程并不像我们在电影里看到的那样。在美国电视刷和电影中,美国人为了鼓吹自己的司法体系,往往会拍摄这样的场景:万人瞩目的庭审现场,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正义的化身为被告人辩护。我们早已被这种剧情洗脑,误以为即使是最为弱势的群体的案件,也会有人倾听,更会有人为之辩护。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因为与这个群体有关的犯罪案件,基本都不会走到庭审这一步。在90%的案件中,被告人会选择放弃申辩,原因非常简单:高昂的辩护费必须由被告人全额承担。只有那群最有钱的人——必须是真的非常有钱的人——才能负担得起律师事务所的费用。
事实上,身处美国的司法体系中,被告人会发现,自己面对的检察官只会朝有罪方向进行调查;而法国的预审法官则与之不同,他们会同时寻找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查阅卷宗、对案件进行复核鉴定、寻找有利于被告的证词,进行这些步骤的费用在美国都必须由被告人支付。而在财务案件中,要查阅的卷宗往往多达几万份甚至十几万份,因此很少有被告人有能力(在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里)向专业辩护律师支付(高达几十万美元的)护费,也很少有人会去求助私家侦探开展复核整定。与告人的情况恰恰相反,检察官拥有各种调查手段和人数庞大的资深律师队伍。原因在于,与法国相比,另一个公认的差别是,美国司法机关非常有钱。因此,在调查手段上,被告和原告从根本上就不对等。另外,如果被告人被羁押入狱,那么他与律师之间的沟通渠道将会非常有限。实际上,根本就不可能有人听到他的声音。一旦他被关进怀亚特这样一座高度警戒的看守所,情况更是糟糕。
不可否认,在联邦一级的犯罪案件中,检察官只有在取得大陪审团(一个由市民组成的团体,人数为16~23人,通过抽签确定人选)的批准后才能提起诉讼。从理论上讲,这个机构相当于一道防止不正当诉讼的门。然而,现实世界里的情况却完全相反。美国司法部的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呈交大陪审团的162351起案件中,只有11起被大陪审团予以否决。即使被告人最终下定决心接受审判,审判他的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比在法国小。美国有一套最低量刑制度,有一系列惩罚等级,标准格外严格,那就是《美国联邦量刑指南》(从字面上看,就是对量刑程度的要求,而我很快就要去了解这些),它对法官的工作进行了严格规定。
因此,被告人将受到检察官的任意摆布。检察官的权力超级强大,拥有一切能迫使被告人认罪的手段。检察官的战果如下:美国司法部的胜诉率高达98.5%。也就是说,被美国司法部起诉的人中,98.5%最终都被判有罪!
而且,为了达到目的,法官可以让犯人遭受煎熬,需要多久就让犯人熬多久。在怀亚特看守所,有些犯人等待那笔“交易”已经等了两年,甚至5年。最初,他们拒绝检察官给出的第一份提议,因为觉得监禁时间太长;之后,他们又拒绝了第二份提议;于是现在,他们等待着第三份提议,吉凶未ト。这种等待让人在心理上无法忍受,许多犯人在这个过程中身体崩溃、精神失常。在怀亚特看守所,一位跟我走得最近的狱友,绰号叫“运输机”。他从纽约黑手党那里收钱,用私人飞机把钱运到拉斯维加斯,将钱洗白。第一次,他收到的提议是监禁27年,他拒绝了。于是在被关押了12个月之后,检察官又向他提议监禁14年,他又拒绝了。再度被关1年之后,他终于在认罪书上签了字,检察官在起诉书上承诺,向法官建议的刑期不超过7年。最后,“运输机”被法官判了5年。但是这种年限缩短的情況少之又少。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会遵照检察官的意见。但其他犯人就没有这么幸运,因为承担的压力太大,自杀的犯人比比皆是。一切都要看犯人的忍耐极限在哪里。
为了不输掉一场诉讼,检察官也会考虑许多和解方式。他们可以引导被告人与他们合作,检举揭发自己的同伙,即便没有任何物证。这种刑罚制度简直是扭曲人性,荒唐至极。每个人都想着出卖他人以求自保,比如那位信用卡造假犯就出卖了自己的妻子。他的妻子被判处8年监禁,他自己却逃过一劫,只被判了两年。当这种案件变得众人皆知时,当事人通常会被隔离关押,以防止憎恨那些背叛行为的犯人对其施以报复。
美国的律师已经适应了这种体制。他们当中多数人的职业生涯都是从做副检察官或者助理检察官开始的,直至进入大型律师事务所。其中绝大多数人在审判当中并不为人做辩护,因此算不上法国人理解的那种真正的辩护律师,他们充其量只能算是谈判专家,首要任务就是说服委托人同意认罪。然后,他们便与控方交易,争取尽可能轻的刑罚。于是这些“律师”在和检察官讨价还价时,便从那本著名的《美国联邦量刑指南》中“引经据典”。面对这么诡异的司法体系,我不得不学着去妥协。
我的量刑指南
我必须让自己“装甲化”。只有给自己穿上刀枪不入的“铠甲”,才能不被美国司法部这台凶险的机器碾碎。下一次我与美国司法部在“谈判桌”上相见时,要使自己尽可能地具有一些抵抗力。是的,从今以后,我就得用这种视角去看问题。每个人都在打自己的一手牌,都希望赢得牌局,但是如果遇到下述情形,如何能够保持赢牌的信心呢?莉兹在我被速捕后就收走了我的工作设备(电话、电脑等)。她刚刚对我说,自从我们上次见面后,阿尔斯通就把我从员工信息系统名单中清除了,我再也收不到企业的邮件,平板电脑不能连接网络、登录邮箱,工作电话的付费套餐也被中止。企业切断和我的联系,在他们看来,这是必然的。无论我是无辜的还是有罪的,我都是他们要尽快摆脱的一个对象。
我只能等待,但等待简直要把我摧毁。就像突然间我已不在人世,就像我身体的一部分器官被取走。22年兢兢业业的辛勤工作瞬间化为乌有。我必须尽快冷静下来,因为我必须做出一个十分重要的决定:是否和检察官谈判。他们约定5月5日和我会面,即我被关押3个星期后。他们肯定认为,我被“腌制”得差不多了,已经可以“食用”。斯坦给我陈述了这个过程中的关键要点。我把他的话一字一句地记在了一个A4打印纸大小的记事本上,这个本子记录了我被关进监狱后每天发生的大事小情,如食堂的菜单、狱警的呵斥,以及其他囚犯给我讲述的故事。当然,我也记下了被羁押以来审判过程的所有环节。以下是斯坦那天对我说的话:
“检察官可能会给您提出‘辩诉交易’”。说白了,这是一次保密谈话,相当于预先谈判。他们会向您出示一些他们收集到的对您不利的证据,迫使您认罪。这样,就可以省去组织庭审的麻烦。当然,这也便于他们对阿尔斯通高层施加压力,好让他们也能尽快认罪,配合调査。阿尔斯通要为此支付一笔巨额罚款。”
“那我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如果您认罪,他们就能坐实其他几个被起诉的管理层成员的罪名,作为交换,您的刑期会减少一些。您现在被控有10项罪名,如果双方谈判顺利,您就可能只是被控1项简单的腐败同谋罪。您就会像罗斯柴尔德一样最多被判5年,当然这是在一切进展顺利,而且法官认可您认罪事实的情况下。”
“如果我拒绝呢?”
“我不建议您这么做。他们手上有两张‘王牌’,即他们的两位证人。第一位是谢拉菲,他已经对检察官和盘托出。他指控您对其向印度尼西亚议员行贿一事知情。第二位是罗斯柴尔德,他也表达了类似的内容。而谢拉非和罗斯柴尔德都和检察官达成了协议。
“说到这儿,您认为他们的证词有价值吗?”
“我认为这足以说服法官。如果您一定要打这个官司,您就是在用您的未来玩‘俄罗斯轮盘赌’。”
“也许,但是这两位证人的手上并没有任何针对我的实质证据。他们在起诉书中提到的那些邮件并没有直接指向我。如果真的打起官司来,我或许有一线生机。”
“问题就是那些邮件,检察官昨天给我们寄了您的全部卷宗,共有11张光盘,少说也有150万件物证。里面主要是阿尔斯通高层近14年的往来邮件,还有联邦调査局以“内部渗透”的方式录下的一些音频资料。检察官说在录音中没有听到您的声音,但我们不知道里面具体录下了什么。”
“那就需要律师好好分析一下!在我看来,这是当前律师首先要解决的事!”
斯坦突然变得很愤怒:
“我不知道您是否想象得到这意味着多大的工作量!简直是天文数字!150万件!这至少需要耗时3年、耗资几百万美元才能做到。”
一张精心布置的罗网正在收口,这的确令人生畏。而且无论布局的人怎么做,他都会成为赢家。简而言之,如果想被释放,我就得认罪。否则,我就要做好准备,在审判前长时间被羁押在看守所。我的狱友说的没错,无论你的初衷是什么,检察官最终都会逼你坐到谈判桌前。
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5月5日就要到了。估量、计算权衡利弊,各种思绪像旋转木马一样,在我脑海里一圈又一圈地飞速旋转着。
决定命运的一天来了,监狱条例使我重新回到现实中。我又一次如同服苦役一样,手脚戴着锁链,同另外11名嫌疑犯一起被塞进一辆押送车,送往纽黑文法院,检察官正在那里等着给我提出“辩诉交易”。
我进入法院,看到了斯坦和莉兹,他们身边还站着曾两次严厉拒绝我的保释请求的康涅狄格州检察官诺维克。在他身边,还有一位我从来没有见过,也祈祷永远不要和他打交道的检察官——丹尼尔?卡恩。他是美国司法部反腐办公室的联邦检察官,此次专程从华盛顿赶来。这位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专攻美国反海外贪腐犯罪的检察官年轻有为、雄心勃勃、精明能干,以打击白领犯罪而著称。他甚至得过美国最佳副检察官奖。
在纽黑文法院大厅里,卡恩立即投入了工作,他在投影屏上展示了当前法院掌握的证据。主要有4件我都是第一次看到的——2005-2009年我们的中间人谢拉菲的一个银行账户的转账记录。里面有一笔是向那位印度尼西亚议员亲信的账户转入28万美元。在他看来,这就是贪腐的铁证,不管怎么说,只要我坚持打官司,谢拉菲就会出庭做证。鉴于谢拉非和那位议员多年来的商务往来(谢拉菲说,他们甚至合伙在印度尼西亚投资了几家企业),这些转账记录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奇怪之处。怎么能说它们与塔拉罕项目的合同一定有关联呢?就算它们和此事真的有关联,我也没有从谢拉非或者别人那里听说过,更不知道这笔转账的具体金额。但是,我宁愿保持沉默,像哑巴一样一言不发。就像莉兹在开始前向我极力建议的那样:
“无论发生了什么,您都不要做出回应。即使他们尝试动摇您,您连眉头都不要皱一下。”
我严阵以待。卡恩说的每句话都让我感觉到,我像是一只被胶水粘住的可怜苍蝇,无论怎么挣扎,都会不可避免地越粘越紧。在卡恩和诺维克的报告中,我被定义为“链条中的一环”。对他们来说,重要的是要顺藤摸瓜,按照涉罪的不同级别,一直追踪到阿尔斯通首席执行官柏珂龙。我们的谈话不到半小时就结束了。两位法官没有向我提出任何问题,对他们来说,今天展示一下“肌肉”就够了。球在我这里,要由我来决定要不要踢出去,但我不能拖延很长时间。因为就像谈话开始前斯坦对我说的那样,时间就是我最大的敌人。
“还有一些他们没有对您说的事,”律师对我说,“但这些事会使您的处境雪上加霜。他们刚刚起诉了第三名阿尔斯通高管——彭波尼(退休多年后他的职位由罗斯柴尔德继任)。他们在打时间牌。”
“我实在不明白,斯坦。彭波尼被起诉对我的案子会有什么影响?”
“他们肯定会向他抛出一个协议。如果彭波尼在您之前认罪,并且向检察官提供一些新的信息,那对他们来说,您就没有利用价值了,您也就不能以这种方式和他们达成认罪协议。您最终会成为他们的弃子,他们会把您‘遗忘’。您就只能在看守所里待到被审判,您只有两三天的时间,真的需要尽快做出决定。不能再拖了!”
“可是,我做出决定的依据是什么?他们真卑鄙。如果我认罪,阿尔斯通就不再为我支付律师费,将完全抛弃我;如果我不认罪,我可能就要被判蹲125年监狱。我要在两天内做出决定,是因为彭波尼有可能‘窃取’我的位置。而导致目前这一状况的根源是,我无法阅览我的卷宗,因为太多了,足足有150万件,而您的事务所无法分析它们。您是不是在耍我?”
“我们无能为力,弗雷德里克。对有可能被判蹲125年监禁的您来说,不着眼于现在的情况是不切实际的。”
“但我到底会有什么样的风险?您坦白告诉我!一些犯人对我说的那个臭名昭著的《美国联邦量刑指南》到底是什么东西?”
莉兹轻轻地做了个手势,像在安抚一个任性的孩子。
“您得冷静下来,皮耶鲁齐先生,请您好好听。”
莉兹做的陈述是我听过的最荒谬的东西。
“我们做了一项研究,”她对我说,“首先,违犯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积12分。其次,要计算阿尔斯通在被指控的合同中获取的毛利金额,也就是600万美元,需要加上18分。最后,向印度尼西亚议员行贿,这可是条重罪,还要加上4分。另外,因为有多笔转账记录,根据美国司法部裁决就是多次贿赂行为,又要加上2分。总计36分。这还不算,如果您被检察官视为是这项‘阴谋’的主谋,那还要加上4分,当然,事实不是这样,所以总共还是36分。”
“莉兹,您算了半天分数,最后想说明什么?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要知道,我得在监狱里待多少年。”
“我马上就说到了!您这36分会被放到一个表格中,这个表格有两个输入法,横向是您被判刑的月数,纵向是与您违法犯罪相对应的分数。如果您硬要打官司,在量刑定罪时,法官会遵循这个计算表,通常您至少要被判188个月,甚至可能是235个月。”
“但是,莉兹,为什么美国司法部要这样计算呢?首先,为什么要把阿尔斯通获得的利润算到我的头上呢?钱又没进我兜里,而是进了企业,也就是股东们的腰包里。我从中连1美元都没得到,更没拿什么回扣。那么,对一个为了公司的利益勤勤恳恳工作的职员和一个从中攫取利润、中饱私囊的职员,他们的处置是完全一样的吗?”
“没错。美国司法部会认为该职员想要保住职位、想要晋升,抑或想要捞取福利,所以它推算该职员得到了好处。”
“但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将这些所谓的好处进行量化说明。”
“您听好了,讨论这个毫无意义。您总不能改变美国法律吧?积分原则就是这样,无可争议!
“还有那些汇款呢?本来是一份中间人合同,即便给谢拉菲的佣金被分成了几次支付,这里的2分又怎么解释?”
话说到此,我看莉兹满脸通红,仿佛要气到爆炸。斯坦生硬地搭腔:“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就是这么规定的,争论这个毫无意义。”我无言以对。
经过3个小时的车程,我被送回了怀亚特看守所,遭到如此的打击,我几乎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我犹如惊弓之鸟,在看守所唯一的公共空间——公共大厅里游荡。有些囚犯在下棋,其中一人下得很不错,攻势凌厉。赢棋后,他过来找我聊天,给我讲述他是如何因在家中藏匿了500千克大麻而被捕的。他13岁时,他的妓女母亲就离家出走了,他父亲把他遗弃在了树林里,我仿佛在听童话故事《小拇指》一样。后来他以偷盗为生,在慢慢摆脱困境后,却开始种植大麻……
我开始在脑海中把500千克大麻换算成积分,然后把积分折合成刑期。由于他之前就犯过罪,所以还得加上犯罪前科的分数。我停止计算,感到眩晕。“为了在监狱里生存下来,”我的狱友梅森不停地向我重复着,“你得闭上眼睛,然后深呼吸。”深呼吸,活下来,就这么简单。2013年5月5日晚,我第一次在怀亚特看守所跟其他犯人一起在食堂看电视。电视里播放的是欧冠杯决赛的录像。出人意料的是,拜仁慕尼黑队以3比0爆冷战胜巴塞罗那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