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交通意外,一般都是车主全责,但是生活中,还是有很多意外发生的。
车子没动,反而把人撞身亡了?男子在家被对方找上门后,要求索赔,到底是怎么情况?快来看看吧!
住在江苏某小镇的陈先生,他为了方便,都是把车停在自己家门口的。然而就在不久后,停车在门口却给陈先生惹了大麻烦。
有天,一个男子与一众朋友喝完酒后,骑着电动车回家,当时已是凌晨一点多,车子骑得歪歪斜斜,不慎撞到了陈先生车上。男子朱某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但这件事调查后发现属于酒驾了,交警也判定了是朱某全责。
但对方家属却不满意,觉得停车的陈先生也要承担部分的责任,因此索赔四十余万,还把他告上法庭。
陈先生觉得十分委屈,自家的车所停的位置根本不会影响其他车子的出行。
承办法官现场勘察,也证实了陈先生的这一说法。
那么,停着的车撞死了人,车主到底要不要担责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所以,陈先生需在无责任赔偿范围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又因陈先生在保险公司承担了商业险及不计免赔险,他应当承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最终,法官做出了由保险公司赔付原告家属10万余元的判决,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