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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66起,致30余人伤亡,受害群众多达80余人,勒索财物20余万元,非法获利300余万元,辽宁新民市黑社会犯罪团伙主犯哲学军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号大法庭公开宣判哲学军黑社会犯罪团伙一案,判决被告人哲学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哲学军当庭表示上诉。
另外,黑社会犯罪团伙成员金兆新、任旺犯故意伤害罪,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人也当庭表示上诉。
其他16名黑社会犯罪团伙成员也均获刑,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法庭纪实
公开宣判500人旁听
13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哲学军黑社会犯罪团伙一案。12时30分,就有500余名旁听的民众守在法庭门口。
采访中,法院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些旁听者中大部分都是哲学军黑社会犯罪团伙成员的亲属,以及被害人和被害人的亲属,其中大部分都是从新民赶过来的,从9时开始就有人在法庭外面等。”
被害人王永安的亲属刘辉(化名)告诉记者:“8年了,压在我心头的乌云终于要散了。哲学军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永安也终于可以暝目了。”
哲学军坐轮椅上法庭
13时05分,主审法官高建国宣布:“带被告人上庭!”哲学军黑社会犯罪团伙19名成员被法警带上法庭,由于患有严重的肾病,需要长年透析,被告人哲学军的双腿已无法走路,坐在轮椅上被推上法庭。
19名被告人进入法庭后,坐在旁听席上的被告人的亲属们纷纷喊起了他们的名字,而被害人家属都用愤怒的眼神狠狠地盯着被告人,而对这一切,哲学军都表现得非常漠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115页判决宣读1小时
13时15分,主审法官高建国开始宣读哲学军涉黑犯罪团伙19名成员的判决书,14时25分,主审法官才将115页、6.1万余字的判决宣读完毕,其中累诉了哲学军涉黑犯罪团伙8年间所犯的66起案件。
自1998年以来,被告人哲学军陆续将被告人邱艳明、金兆新、王巨洪、刘少臣、朱恩玉、李海臣、王晓彤、王海军、李朋等人网罗到身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001至2005年6月,哲学军以佳宇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华宇商贸有限公司、华宇庆典服务部三家公司为依托,又陆续纠集了被告人张洪生、孙海军、马勇、赵健、任喜强、费永恒、尹立虎、王群、马文超、曹成等人,形成了人数众多、骨干成员相对固定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进行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通过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威胁利诱等非法手段聚敛大量钱财,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犯罪61起。
此前,被告人哲学军、邱艳明、金兆新等人单独或结伙实施故意伤害犯罪两起,聚众斗殴犯罪一起。另外,被告人任旺、矫娜、高博、马文超还结伙或单独实施故意杀人犯罪一起,故意伤害犯罪一起。
哲学军当庭表示上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哲学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哲学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被告人哲学军当庭表示上诉。
案件回放
打警察气焰嚣张
2004年1月31日19时许,被告人哲学军、刘少臣、王海军等人在新民市新华家园歌厅唱歌时,被告人哲学军酒后指使王海军和刘红升故意挑衅在歌厅唱歌的刘洋并对刘进行殴打。在刘洋表明自己系新民市公安局警察身份后,被告人哲学军扬言“打的就是警察”并上前用拳头将刘洋头面部打伤,将刘洋戴的眼镜打坏。
不给摇头丸就砸酒吧
2004年1月18日晚,被告人孙海军酒后带领许大鹏等人到新民市生活方式迪吧唱歌,孙海军提出要摇头丸、找小姐等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孙海军恼羞成怒,告诉手下见啥砸啥,将迪吧的酒类展示柜、假花、啤酒等物品砸坏,事后由被告人哲学军出面对毁坏物品进行了赔偿,经鉴定被毁坏物品价值人民币702元。
替人要账,致人死亡
1999年7月14日,被告人哲学军、金兆新等人,在受雇于王立志(因故意杀人罪已经被执行死刑)向被害人王永安索要欠款。当日20时许,被告人金兆新等人在被告人哲学军的指使下,尾随被害人王永安,用尖刀朝王的臂部、腿部连扎数下,致王永安抢救无效死亡。
将人头部砍成十级伤残
被告人哲学军与新民市人祖国富(绰号祖三)有矛盾,哲学军遂找到被告人张洪生报复祖国富。被告人张洪生通过黑龙江省大庆市人齐良忠、尹大庆找到葛峰(在逃)等4人。
2002年9月15日晚,被告人张洪生带领葛峰等4人携带哲学军为其提供的铁管、砍刀等凶器,在新民市运输公司停车场附近等候祖国富。当祖国富驾车来到该停车场时,被告人张洪生向葛峰等人指认祖国富。葛峰等人遂持砍刀、铁管等凶器砍打祖国富右臂、腿、背、头等部位。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祖国富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头部伤残等级为十级,右前臂伤残等级为六级。
强迫交易侵占门市
2002年10月,被告人哲学军多次带人找到新民市金山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谢国华,提出要以38.5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新民城区工人街的两幢门市楼,该两处门市楼的正常市场销售价应为64万余元,成本价为47.93万元。
在被告人哲学军的威胁下,谢国华被迫答应了被告人哲学军的条件。被告人哲学军通过高峰付给谢国华10万元钱,并以高峰的名义给金山公司出具了28.0146万元欠据。事后,谢国华多次索要欠款,但一直未果。
非法持有两支仿制手枪
2004年下半年,被告人哲学军指使被告人孙海军、马文超到深圳购买枪支弹药。二被告人在深圳购得两支六四式仿制手枪,并由被告人马文超带回新民后由孙海军交给被告人哲学军。
被告人哲学军在对其中一支六四式仿制手枪试枪时,该枪枪管炸裂,后由孙海军拿去修理(该枪正在追缴)。另一支六四式仿制手枪在被被告人哲学军非法持有一段时间后,交给被告人孙海军保管。被告人孙海军将该枪和16发子弹藏在其沈阳市的女友李娜家,案发后该枪和16发子弹被收缴。经鉴定,该仿制枪具杀伤力。
帮按摩小姐出气打死人
2006年4月6日18时许,被害人刘洪亮、李敏等人在新民市铁北龙泉浴池洗浴时,被害人李敏因琐事与该浴池按摩小姐被告人矫娜发生争吵,被告人矫娜即打电话给男友被告人任旺,让任旺找人帮其出气。被告人任旺遂找来被告人高博、马文超和小柱、大国(均在逃)。19时许,当刘洪亮、李敏等人离开该浴池返家经过新民鸿红药房至基督教堂的柏油路时,被告人任旺、马文超、高博和小柱、大国各持一根镐把进行堵截。被告人任旺持镐把连续击打被害人刘洪亮的头部和躯干部数下,将被害人刘洪亮打倒,致被害人刘洪亮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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