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鞍山工作的24岁小伙徐某某
月收入七八千元
却深夜抢劫“的哥”
清早还把抢来赃款分发路人
说起抢劫原因
竟然是想到监狱里体验个一年两年
……
这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
还是听听警察叔叔怎么说吧
……
还真个正常人
2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因实施抢劫,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下面来看看事情的详细经过
18日凌晨3点左右,徐某某从铁西大西街一网吧出来后在街上游荡,突发奇想,想要体验一下监狱生活,遂萌生抢劫念头。随后,徐某某在附近一小区内找到一条约1.5米长的绳子及约1米长的金属铁管作为实施作案的工具。3时30分左右,徐某某搭乘上一辆出租车前往二台子民福园。
到达目的地后,徐某某趁司机师傅不备,用事先准备的绳子,在驾驶位后面座位上将司机师傅徐某脖子勒住,实施抢劫。抢得人民币600余元后,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下车逃跑,刚跑几步就发现自己的手机在抢劫过程中落在了出租车上,又回头追赶被抢出租车,出租车见状加速驶离,徐某某狂追约30米后,不慎跌倒,导致手及腹部严重擦伤。
凌晨4时,被害出租车司机徐某到经开公安分局达道湾派出所报案。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围绕手机等线索开展侦查工作。岂料,当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办案民警不解——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非酒非毒状态下为什么要抢劫?
徐某某给出的答案是:没有原因,就想到监狱里体验一年两年。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今年24岁,祖籍黑龙江,在鞍山某饭店任经理,月收入七八千元。“犯罪嫌疑人有固定工作,收入也相对较高,他给出的理由就是想到监狱里体验一年两年。”达道湾派出所副所长赵风说,在审讯中,徐某某交代了抢劫之后,在大街上闲逛,遇到了早上上学的初中生,还把抢来的钱全部分给他们。同时,徐某某一再强调,犯罪的目的是为了入狱,并非真正抢劫。然而,徐某某还告诉民警,为了实现入狱目的,他之所以选择抢劫而不是盗窃或者其他犯罪,就是抢劫可以“先发制人”,如果是盗窃被抓到了可能会挨打,他怕挨打......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要保持良好的心态
切勿走向犯罪的道路
犯罪不是儿戏
铁窗也不是游乐场
不要像本案中的徐某某那样突发奇想
并为之付出相应的代价
来源:鞍山云
记者:姜旭
编辑:费文鹏、孙梦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