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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 远离犯罪”宣传进校园

阅读量:3653876 2019-10-22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扫黑除恶的宣传氛围,今天,区人民检察院在芦台四中开展“扫黑除恶、远离犯罪”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人员结合视频和典型案例通过多媒体形式,为学生们讲解了如何面对校园欺凌事件及黑恶势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倡导大家积极加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队伍之中,勇于与校园霸凌行为及黑恶势力作斗争,并鼓励同学们做一名扫黑除恶宣传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带回家。

芦台第四中学学生 董靖琪通过今天的这节法律课,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了解到了一些关于扫黑除恶的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今后我将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从自身做起,知法、学法、守法。

通过“扫黑除恶、远离犯罪”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学生对校园霸凌和黑恶势力预防以及打击的意识。同时,引导学生在打击校园欺凌事件及黑恶势力中贡献力量,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

区检察院三级检察官 满顺忠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通过提前介入、联合会商等多种方式,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坚决斩断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黑手和黑金渠道,做到“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为创建无黑城市、夺取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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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 | 于存
新媒体编辑 | 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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