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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杰视点 | 苹果收购Shazam案:欧盟在反垄断审查中如何评估大数据对竞争的影响

阅读量:3656439 2019-10-22


作者:吴院渊
2018年9月6日,经过第二阶段反垄断审查(即更为深入的审查)后,欧盟委员会(“欧委会”)批准了苹果收购Shazam的交易。该交易是欧委会在并购的反垄断审查中对数据相关问题进行全面评估的最新案例。
一、并购交易的当事人
Shazam是通过其“ Shazam”移动应用程序提供音乐识别服务的领先提供商。苹果的业务则包括:(1)设计,制造并销售个人计算机,移动通信和媒体设备;(2)操作系统开发、其他软件解决方案和移动应用程序;(3)线上销售、提供数字内容,并通过“苹果音乐”应用程序提供音乐和视频流媒体服务。
二、竞争分析
在苹果收购Shazam案中,由于交易后苹果可获取Shazam收集的大数据,因此,欧委会需要评估该拟进行的交易是否会产生反竞争效果。这一评估主要涉及了以下几个因素:
1、数据保护与竞争法的互动关系
本案中,为评估交易后实体是否有能力运用交易后获取的大数据从事反竞争行为,欧委会竞争执法部门考虑了欧盟的相关隐私法规(如GDPR,ePrivacy指令),但是由于此评估性质为反垄断审查,因此并不排除欧盟的数据保护主管部门也可对该拟进行的交易开展其相应的评估。
2、商业敏感信息的获取
一般而言,企业通过纵向整合,合并后的实体可获取有关竞争对手的上游或下游活动的商业敏感信息,该信息可被合并后的实体利用,将相关竞争者置于竞争劣势。因此,欧委会在本案中分析了通过收购Shazam,交易后的苹果是否因此可获得与其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音乐流应用程序的用户信息。
欧委会尤其评估了通过Shazam获得大数据后,苹果是否可以针对其音乐流媒体服务竞争对手的客户(尤其是Spotify的免费增值客户)进行更有针对性的广告或营销活动,从而提高苹果音乐的获客能力。
3、数据作为投入品时的竞争分析
在这方面,欧委会评估了Shazam的数据是否是改善音乐流应用程序的现有功能或提供额外功能的重要投入品,以及在提供数字音乐流媒体服务时,若苹果拒绝苹果音乐的竞争对手访问此类数据,是否可能产生反竞争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欧委会使用了四个相关指标评估了拟进行的交易带给苹果的数据增量(即Shazam的数据)情况:组成数据集的数据类型(variety);数据收集的速度(velocity);数据集的大小(volume);以及经济价值(value)。这些指标,即所谓的 “4V”,越来越多地被用于评估大型数据集对商业行为的竞争影响。
首先,通过评估数据类型,欧委会可以明确界定哪些具体数据是评估的重点。
其次,就速度指标而言,欧委会使用用户每月在应用程序上花费的平均时间来了解用户对某一特定服务的参与度,从而确定在应用程序上收集数据的速度。
第三,欧委会通过考虑每月活跃用户数量乘以应用程序参与度或在应用程序上花费的时间,估算Shazam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数据集的大小。
最后,欧委会通过各方提交的内部文件和第三方提交的文件来评估数据的价值。
三、简评
苹果收购Shazam案表明,在数字经济时代,欧委会日益重视数据对竞争的影响。同时,在苹果收购Shazam案的决定中,欧委会首次有机会分析在数字领域的交易中获取商业敏感信息的问题。由于各国竞争法的趋同性较为明显,可以预计在同类并购交易中,其上述分析方法可被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竞争执法机构所借鉴。
作者介绍

吴院渊
安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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