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然而,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生产工艺复杂,条件苛刻,涉及物料大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检维修作业集中,存在很高的安全风险,对设备设施、人员专业素质、安全管理能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2017年以来全国化工行业发生了7起重特大事故,特别是2019年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本片探究了山东临沂“6·5”事故、四川宜宾“7·12”事故、河北张家口“11·28”事故、山东济南“4·15”事故、河南三门峡“7·19”事故始末。

这些事故均暴露出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缺乏对生命和安全的敬畏,法律意识、风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悬空,在人才、设备、管理上投入不足,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管理能力就办企业,最终酿成灾祸、害人害己、一失万无;也反映出一些地区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缺乏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顾实际,盲目发展化工产业,导致企业违法成本低,给地区高质量发展埋下隐患。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我国也加大了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的刑事案件认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键在主要负责人,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都必须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生命无法挽回,但鲜血不能白流,惨痛的事故教训告诫每一个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不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能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