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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3个小案例,帮您厘清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交个税

阅读量:3673739 2019-10-22



生活中,有不少途径会遇到一次性补偿收入,你是否了解当你取得这些收入的时候个税是如何征收的呢?下面请跟着小编一同开启今日份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个税政策梳理之旅吧。
解除劳动关系
VS
提前
退休
VS
内部
退养
一次性补偿收入个税政策
情况一
解除劳动关系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
案例解析
2019年3月,A公司与小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支付小张一次性补偿金20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0000元,则小张应该就该项一次性补偿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一、找税率
一次性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40000*3=1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00000-40000*3=80000元。
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二、计算税款
应交的个人所得税:
80000*10%-2520=5480元。

情况二
提前退休
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
案例解析
老张2019年4月取得提前退休一次性补偿收入21万元,其从办理退休手续到法定退休年龄还有3个纳税年度,费用扣除标准为6万元,请问老张应该就该项一次性补偿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一、找税率
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210000/3-60000=10000元。
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3%,速算扣除数0。
二、计算税款
应交的个人所得税:
10000*3%*3=900元。

情况三
内部退养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
案例解析
老张因某些原因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他还有12个月就达到了法定离退休年龄。公司给予其一次性60000元的补偿,当月老张领取的工资为2000元。请问老张应该就该项一次性补偿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一、找税率
领取当月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2000-5000=2000元
适用3%的税率。
二、计算税款
应交的个人所得税:
(60000+2000-5000)*3%=1710元。

附表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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