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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计划生育家庭新增特别奖扶的通知

阅读量:3706094 2019-10-23


关于2020年计划生育家庭新增
特别奖扶的通知
 
 一、特别奖扶申报范围及条件
1、辖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申报条件:独生子女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证、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男女双方年满49周岁(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享受标准受年龄限制。 
2、辖区独生子女失独家庭申报条件:独生子女死亡,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男女双方年满49周岁(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享受标准受年龄限制。 
二、 注意事项
1、申报特别奖扶范围涵盖辖区城镇居民以及单位干部职工的所有特殊家庭。
2、申报特别奖扶男女双方年满49周岁是以女方年满49周岁为起点:如果夫妻双方中男方年龄大于女方年龄,则男方必须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才能申报;如果男方年龄小于女方年龄,则男方必须在女方年满49周岁而男方本人也满49周岁后才能申报。
三、申报时间
1、奖扶申报对象于2019年10月22日——11月12日之前携带1寸照片4张来社区进行登记申报;
2、新增人员等待汉滨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申报材料通过后并经社区通知后,携带个人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和申报人的邮政储蓄银行存折到新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南环东路四桥转盘西南角泰子府斜对面)网上录入个案信息。
 
           新城街道办静宁社区居委会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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