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受市教委委托,我院开展本市中外合作办学设置评议及组织受理工作。根据相关要求,于9月初组织人员进行了本次申报的材料受理工作,并于10月11日下午在我院105会议室召开2019年下半年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设置评议会。市教委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及专家组等1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共分为三个阶段,由我院教育综合事务评估所汪建华所长主持。
第一阶段为专家组会议。首先由我院介绍专家、申报基本情况、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专家组长就本次评议对专家们提了要求。
第二阶段为申报单位汇报答辩。上海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和上海鸿文国际职业高级中学分别进行了汇报,专家组从学术和法律行政两个方面提出了问题和建议。
第三阶段为专家分组评议。12位专家分为学术组和法律行政组,分别对2个机构和4个项目进行评议,最终形成专家组意见。
本次中外合作办学设置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为上海市有效引进高质量教育资源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