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一段电动车爆炸的小视频
在微信群、朋友图热传
相关话题今早也登上微博热搜

“砰,砰,砰!”
10月20日早上7时
广东省汕头市德政路附近某出租楼一楼
靠墙充电的电动车突然爆炸
三声巨响后
大火迅速包裹了整个车身
浓烟充斥了整个楼道

从视频显示可以看到
从7时11分开始的一分钟时间内
持续燃烧、爆炸、发出巨响.....
随后有人发现电动车爆炸
急忙拿过灭火器来灭火

让人没想到的是
一度以为被扑灭的火
又在白色粉末中持续爆炸
火光若隐若现......
小编忍不住要吐槽,不,是又双叒叕“吐槽”了!!!不要在楼道里充电!!
真是说了又不听,听了又不改!
类似危险层出不穷
之前网络上流传过一段视频,为某网友实拍的电动车起火爆炸经过,画面骇人,整个过程竟然不超过10秒钟,仿佛火箭发射!
我的天!电动车起火居然辣么可怕
调查数据
有数据显示,有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而电动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90%是因将其置于门厅或过道以及楼梯间等部位,人员在逃生时因吸入大量有毒烟气而导致伤亡。
电动车停放问题不仅仅是个人的事务
关乎到整个楼道业主的公共安全!

2017年12月29日
公安部紧急下发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4、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发布的《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本禁令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督促人们自觉遵守《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的方式方法,最终目的也只是为了规范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为大家创造安全放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
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意外和明天
你永远不知道哪个先来!
再次提醒
电动车停放、充电不是小事
关乎生命日照消防融媒体中心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