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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求现代电梯的最高管理层支付1.467亿美元!

阅读量:3732083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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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一家法院推翻了早些时候的裁决,要求现代电梯公司的最高管理层向现代电梯公司支付1700亿韩元(1.467亿美元)的赔偿金,原因是现代电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
首尔一家法院要求现代电梯公司(Hyundai Elevator Co.)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现代集团董事长玄贞恩(Hyun Jung-eun),向现代电梯支付1,700亿韩元(合1.467亿美元),理由是现代电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
此前,总部位于瑞士的电梯生产商迅达(Schindler)对现代电梯(Hyundai elevator)前首席执行官玄仁杰(Hyun)和韩相浩(Han Sang-ho)提起了衍生品诉讼,称他们给现代电梯造成了巨大损失。迅达持有现代电梯第二大股份。首尔高等法院做出了部分有利于原告的裁决,推翻了下级法院早些时候做出的裁决。
电梯制造商迅达提起的诉讼,是由现代电梯因收购金融衍生品而蒙受的近7,000亿韩圆(合5.833亿美元)损失引发的。该金融产品基于现代商船的股价。根据协议,现代电梯在现代商船公司(Hyundai Merchant Marine Co.)股价上涨时盈利,在股价下跌时亏损。
2014年初,迅达向现代电梯审计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官方文件,要求该公司就这笔财务交易的损失寻求赔偿,但该委员会没有回复这家跨国电梯集团。因此,它对股东衍生品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管理层违反公司章程或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最高法院的最新裁决与此前的裁决相反。在第一次庭审中,法院做出不利于原告的裁决,称该集团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是一个正常的商业决定。在上诉审判中,判决部分被推翻。
来源:businesskorea  作者:Jung Min-h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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