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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方法

阅读量:3760370 2019-10-25





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万至10万元。
  2.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万至3万元。
  3.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1万至2万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000至10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至5000元。已按上述第1、2项标准进行奖励的,不再按本项标准奖励。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石狮市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信箱:石狮市八七路528号 邮编:362700
  举报邮箱:shishisaohei@163.com
  举报电话:0595-88719160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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