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两级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吴忠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党委安排部署,深刻领会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措施,全力落实整改,认真办理交办线索,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全力抓好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制定了四个整改方案、六个清单、207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细化整改措施,高效完成7至9月份整改任务。高度重视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的办理工作,采取专人负责、集体讨论、专项报告的方式,25件交办线索已全部办结。
?坚持依法严惩,始终在保持高压态势上下功夫。截止目前,全市共查办涉黑涉恶团伙29个、317人,其中涉黑3个、涉恶26个。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26件,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46人,提起公诉155人,判决生效100人。
?聚焦主责主业,始终在强化法律监督上下功夫。各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直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4件,开展业务专题辅导6次。办案中充分发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职能,监督立案26人,纠正漏捕20人,纠正漏诉5人,纠正漏罪25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提出抗诉56人,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0件。
?坚持深挖彻查,始终在“破网打伞”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深入开展线索排查、案件回头看、百日摸排活动,共排查和接受群众举报线索414条,其中涉黑涉恶线索199条,保护伞线索133条,其他线索82条。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杨红青涉黑案中,共排查“保护伞”线索34条。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恶案件中深挖细查,移送吴忠市第一起“保护伞”案件。
?推进“打财断血”,始终在摧毁经济基础上下功夫。制定《加大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监督力度的指导意见》,共向公安、法院发出财产处置问题《检察建议》21份,通过法律监督,共追回赃款137万元,扣押车辆3辆,查封房产5套、土地235.36亩、宅基地12处。
?延伸检察职能,始终在助推综合治理上下功夫。认真落实“一案三查”要求,紧密结合涉案领域、发案原因、治安乱象、管理漏洞等,坚持案件办理与综合治理相统一,发出检察建议69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堵住漏洞、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推动行业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
? 强化宣传引导,始终营造强大的斗争声势。组成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团,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58次,开展专题宣讲6次,制作10起涉恶涉恶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出品:宁夏检察融媒体中心来源: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编辑:张倩倩 审核:单曦玺
官方微博:@宁夏检察今日头条号:宁夏检察法治头条号:宁夏检察抖音号:宁夏检察官方网站:http://www.nx.jc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