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从事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活动的团伙组织、家族黑恶势力;
3、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4、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5、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7、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8、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事实“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境外黑恶势力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3、精准打击农村宗教极端黑恶势力、宗教黑恶势力,揪出“两面人”,打掉“保护伞”“关系网”,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二、举报奖励标准
1、举报一般恶势力线索查证属实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
2、举报线索侦破恶势力案件的,奖励3000元至5000元;
3、举报线索侦破黑社会组织案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
4、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奖励3万元至5万元;
5、根据线索直接破获或预防重大黑恶势力犯罪的,奖励10万元。
三、举报方法
举报人可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举报时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木垒县扫黑除恶重点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木垒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1、来访举报地址:木垒县扫黑除恶重点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木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受理举报时间:工作日10:30-13:30,15:30-19:00(北京时间)
2、举报信箱:木垒县法治东路木垒县扫黑除恶重点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木垒县人民北路174号木垒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831900
3、举报电话:0994-4867109(木垒县扫黑除恶重点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0994-4823608(木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0994-4821369(木垒县公安局纪检督查室)
受理举报时间:工作日10:30-13:30,15:30-19:00(北京时间)
李警官:13565305333(24小时接受举报)
编辑:陈兴安
校对:张永泽
审核:赵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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