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知更鸟计划的第 31 篇文章
校对|浢浢 胡萝卜
10月20日15点左右,13岁男孩蔡某以需要帮忙为由,将美术班补课结束后路过此处的受害者10岁小女孩王某骗到家中,试图性侵未果,最终将王某残忍杀害。
让人觉得寒心的是,除了大连公安发布的一条警情通报,再无更多的报道。
这几天,江一燕拿了一个建筑大奖,被网友扒皮骂战,热搜推文席卷全网。
当当网李国庆俞渝夫妇年度撕逼,引得无数人奋笔疾书,津津乐道各站立场。
各种娱乐头条新闻,你方唱罢我登场。
然而,这个时候,一个10岁孩子的离去,又有谁会在意?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但事实上,有的人杀人,就是不用偿命,甚至连坐牢服刑都不用。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是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教授曾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在做少年犯访谈的时候,好多少年犯自己知道,14岁前要大干一场,16岁前你也可以干,但到了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
01
未成年恶性犯罪频发
2004年,13岁的男孩赵某强暴了同村14岁女孩,因为“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很快被释放。女孩母亲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男孩赔偿9000多元,为了报复,男孩在某个深夜残杀了女孩的母亲。
赵某还是没有被判刑,只是接受劳教1年零6个月。
2013年,广西一名未满13岁少女覃某,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周某比自己长得漂亮,怀恨在心,约至家中,将其杀害,还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
公安机关认定覃某故意杀人,因其作案时未满14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收容教养3年。算起来,这个残忍杀死同窗好友的女生,早已经过了3年收容教养期,已经回归社会。
不知道3年的教育,是否能让她意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2018年陕西神木6个未成年人,最小的14岁,最大的17岁,其中还有两名女生。他们将一名15岁少女带至宾馆强迫卖淫,因嫖客不满意,就脱光少女衣服,轮流用皮带、砖头、拳脚等进行长达数小时的殴打致死。施暴者在其死后将其肢解掩埋在墙角处。至今本案的6个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最终判决。
类似的戏码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不断重复上演,却从未有所改善。
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是保护受害者,还是施暴者?
受害者同样是未成年,难道就没有了被保护的权利?
受害者的命不是命,未成年人的命才值钱?就因为“未成年”三个字,我们只能选择原谅吗?
你永远不会知道,一个没有愧疚感与同理心的孩子,到底有多可怕。
他们会怎样对待那些令他不爽的人,是杀人,是校园欺凌,是强奸,甚至是成人都做不到的杀人方式。
你以为“他只是个孩子,都是闹着玩”?
错了,现在的孩子,什么都懂。
未成年人的恶,才是最可怕的恶,因为没有尺度、没有底线、没有约束。
02
拯救和教育少年犯?
日本历史上曾有一件十分出名案件,多次被写成书、拍成电影等。
绫濑水泥杀人案,极其残忍的未成年轮奸虐待致死案!
1989年,在东京杜江东区某处一个圆柱形油桶内,发现了一具形状异常惨烈被水泥密封的女尸。经过调查,警察发现女尸正是1988年11月到1989年1月失踪的女高中生古田顺子。警察发现,古田在生前曾反复被火烧、几百次强奸、殴打、最后被杀害,整个施暴过程持续了41天。
凶手很快被擒拿归案,是4个还在读高中的未成年人,最小的16岁。他们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态度极其轻松,看上去并不是很在意。由于都是未成年人,因此都未被判处死刑。4人分别被判处5-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东京高级法院认为作案人均为未成年人,所以依法进行从轻判决。本着拯救和教育青少年为目的,认为判决是合适的。
但是结果如何呢?
日本这4名未成年犯罪,A犯出狱后改名,因犯欺诈及经济犯罪再次被捕。B犯从少年犯管教所刑满释放后,因他案又被判处4年徒刑。惟一公布姓名、露脸的神作让刑满释放后,因为殴打刺伤一名男子,再次被逮捕。
2010年韦某在其家乡掐死一名男孩,因作案时年龄未满14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2011年,其在家乡又因持刀伤害小女孩被判刑6年。2015年11月,韦某减刑释放后来到广州市番禺区,临时起意奸杀11岁女童,此时,他19岁。
少年犯屡次犯案的同时,小编不禁思考,如果继续任由他们可以不付出代价,不承担足够的罪责,不接受管教,你怎么知道,今天的你放过他,下次有可能受伤的就不是你或者你的家人呢?
03
最纯粹放肆的恶
未成年人就像一张白纸,纯粹、简单,写下什么就是什么。
所以未成年的恶,是最纯粹而放肆的恶。
他们几乎有一个共同特征:对生命毫不在意。甚至有一些人早就知道:我是未成年人,你能拿我怎么样?
去年12月2日,湖南省沅江市12岁少年吴兵,持刀疯狂地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争议和讨论。事后他还说,“我杀的又不是别人,杀的是我妈。”“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4天后,已经被释放的吴兵要重返学校,引发了其他家长的强烈恐慌和反对,当地公安机关表示,“他这么小,我们不可能把他怎么样”。
同样的情况出现在文初提到的大连事件中的蔡某,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在犯罪吗?
蔡某案发当晚在班级群的发言
这是蔡某20日晚上在行凶后到被警方控制这段时间的部分言论。在这份聊天记录中,蔡某某于当日19:30左右在班级群发了一条从自家窗户拍摄的搜查现场视频,并对同学说:“小孩死了,让人扒光给杀了,就在我家门口对面。”
20点左右,他继续写道:“他们警察办事这么草率的吗,给我加入嫌疑名单,我一个小孩怀疑我,我把我擦过血的纸扔那块了,我的血不会弄到她身上吧?我怕我的指纹和血在她身上,那我不就完了吗?”等内容。20:30左右,蔡某某继续在班级群中对同学说了“我害怕啊,怀疑我了,我的指纹咋整,好像确定了是小孩干的,我虚岁14。” 等内容。
电影《告白》截图
小编无法想象,是有多肆意的恶,才能如此坦然面对自己亲手扼杀的生命,并将其暴露到群里作为谈资,丝毫没有愧疚。
04“反社会型人格?”《中国教育发展报告》白皮书显示,我国未成年犯罪开始呈现低龄化趋势。2016年全国法院新收未成年罪犯中,初中生犯罪竟占到了68.08%。
单纯以年龄作为分界线,判断一个人的心智,真的合理吗?
在英国,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0岁,印度是7岁,西班牙是9岁,美国大多数州,是没有最低年龄的,最高的也只有10岁。
国内很多法律界人士都在呼吁降低犯罪担责的年龄,最高检也在酝酿分级制度。但是在新规新法没有出台前,都将一直使用这个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曾说:“人,实际上都是一种产品。是社会、教育的产品,最重要的,是家庭的产品。孩子性格有缺陷,问题往往出在早年的抚养。”
上面提到的一些孩子杀人后处理现场、毫无悔意的行为模式,已经呈现了多种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相符的特征。这类人格障碍没有高级情感,只有原始脑的即时刺激,不会愧疚与后悔,只相信暴力胜于一切。除了先天因素外,很多还是原生家庭的问题。
实际上,有暴力倾向或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孩子,在童年早期就能看见端倪。可惜的是,太多人只会用打骂的方式来解决,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如果发现孩子有极强的破坏力,喜欢砸东西,容易暴躁,或是虐杀小动物、滥用特权虐待其他小孩,请一定要重视。
如果遇到事情,也希望你们不要只会一味地打骂,要进行沟通与引导。不少人疑惑为什么小时候那么乖的孩子,上了初中后像变了个人一样,开始学坏,你又打又骂,但就是一点用都没有。
因为做父母是有有效期的。只有当父母与孩子建立依恋关系,孩子才会自愿接受抚养人在管教和观念方面的影响。
孩子不是一夜之间变坏的,与孩子的关系也不是哪天心血来潮的关心就可以建立的。
阻止未成年人做恶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在源头上遏制,而不是等到伤害造成之后,再靠法律来制裁。
归根到底,还是要从父母做起。
生下他,就要爱他,管教他,约束他。教他辨识善恶,教他敬畏和尊重生命。给他树立爱的榜样,让他有道德感,有底线,明白什么是法律法规,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对于那些逝去的人来说,不让悲剧重演,才是最大的告慰。
05写在最后日本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的名作《彷徨之刃》讲述了一个未成年人犯罪的故事,作者借小说人物之口问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正义存于人们心底,还是空洞的条文中?法律保护的是受害之人,还是凶手?”
对此,主人公给出了答案:
“犯罪哪里分大人和小孩,只有坏人而已!”
收容教养已经成为定局,几年后他还能出来迎接美好的生活。
而被害的小女孩却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父母终其一生可能无法释怀,很难想象我们用什么说服他们放下伤痛?
然后又用下一个案例呼吁大家,注意孩子言行,以防微杜渐的口号来安慰自己。
有些人!就是无法被唤起良知的恶人。
如果这是小说,我希望自己做一颗射向被判处死刑凶手的“子弹”!
转发文章,让正义的子弹早日飞起!
参考文章:
【1】少年犯再涉奸杀案:从轻发落恶性犯罪未成年埋祸根,腾讯评论
【2】10岁女孩被13岁男孩杀害,男孩此前曾骚扰多位女性,腾讯新闻
【3】陕西神木被害少女事件:六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到案,新浪新闻中心
【4】15岁少女被6同龄人强迫卖淫打死肢解,未成年“恶魔”该不该严惩,燃新闻视频
【5】未成年人犯罪的恶,超出你的想象!陕西法政网
【6】12岁男孩弑母无罪返校,13岁少年掐死男童被释放:我们对未成年人的无脑保护,是最残忍的伤害。壹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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