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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一男子犯下重罪化名潜逃十年后归案,自称当时只是想"吓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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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10月21日公布了《刘诗施与周城宇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裁判时间为2019年5月6日。在该案件中,被告在其运营的微博账号上公然发布“卓伟曝刘诗诗出轨被抓拍,已怀孕三个月,还是不是吴奇隆的!”等被告恶劣内容,并且侵犯了刘诗诗的名誉权。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发布的有关原告(刘诗施)婚内出轨并怀孕的文章内容缺乏相应证据证实,存在失实之处。被告在原告发布律师声明后,仍在微博发布该不实信息。文章以“出轨、怀孕、孩子不是吴奇隆的”等博人眼球的字眼作为标题,可以认定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被告的言论确对原告构成诽谤。涉嫌严重贬低艺人人格,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损坏其良好形象,法院判定构成对刘诗诗的名誉权侵害,被告需连续15日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道歉公告,赔偿4万余元。
从前,网络还不是那么发达的时候,经常有报纸刊登:“某某明星去世”等消息,连李连杰自己都曾经调侃过“报纸不知道登过几次我去世的新闻。”如今信息时代高速发展,一条言论或许就可以在瞬间传播,人云亦云的网络社会,有心人士恶意的造谣或吃瓜群众无心的一句讨论都可以变成铺天盖地的消息。网络的速度和影响力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无论是对于造谣者还是传播者,发布和散布不实言论对于网络社会是百害无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