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卫健委获悉,市2020年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工作已从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符合条件的三类计划生育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申报。
据市卫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纳入2020年的奖励扶助对象:
一是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即具有本市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或政策内双女户,夫妻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发放960元奖励扶助金。
二是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即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残疾的夫妻每人每年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至8400元;失独夫妻每人每年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至10800元。
三是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即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可申报,每人每年发放960元奖励扶助金;
对于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在外省没有享受同类奖励扶助的,可以到退休单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市卫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特别提醒,现在开始申报的是2020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其中涉及年满60周岁、年满49周岁等人群,只要明年年底前达到这个年龄即可。此外,已经享受上述三类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年审核。
来源:信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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