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我县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严惩以下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其他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
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勇于检举揭发上述10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可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政法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凡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县扫黑办 0454-7621712(工作时间)
县公安局 0454-7636086(工作时间)手机:15845181999
举报地点:县扫黑办(设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县内各派出所
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县行政中心门口,县华强商厦门口,县凤鸣公园内公园管理处。各乡镇政府。
举报邮箱:tyxshce@163.com
特此公告。
汤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来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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