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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开展深圳大学2018-2019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深大校会】

阅读量:3823175 2019-10-26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修订)》(深大[2017]175号)第五条,学校直属的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学生社团的责任主管单位,负责对所属学生社团的组建成立、组织建设、活动开展、经费使用、场地申请等进行管理。学校团委是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单位,负责全校学生社团成立、年审、变更、注销的登记备案工作。
现面向全校学生社团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学生社团年审内容
年审内容包括社团规模、成员构成、年度活动清单、指导教师情况、财务状况、章程修订情况、成员大会形成的决议、有无违法违规违反章程情况、责任主管单位意见等内容。
02
学生社团年审要求
1、各学生社团须按要求填写《深圳大学2018-2019学年学生社团年审申报表》(见附件2),各学生社团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审核并签字。
2、各责任主管单位对其所属社团提交的《深圳大学2018-2019学年学生社团年审申报表》进行审核后,在2019年11月5日下午17:00前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统一将其所属的全部学生社团年审材料一次性报送校团委进行年审备案。须报送的年审材料包括:
①将已签字纸质版《深圳大学2018-2019学年学生社团年审申报表》扫描为PDF版,与WORD版申报表一并打包并命名为“XX学生社团年审申报表”文件夹;再将本单位所属全部学生社团的年审申报表文件夹打包为压缩包,并命名为“XX单位学生社团年审申报表”。
②请各责任主管单位填写《深圳大学XX单位2018-2019学年学生社团年审汇总表》EXCEL版(详见附件3),并与以上年审申报表一起上传至OA办公系统。
(请各责任主管单位通过OA办公系统向校团委报送学生社团年审材料时,出具对其所属学生社团的年审意见:“经审查,同意XX学生社团的年审备案。”)
03
其它
1、须进行年审的学生社团范围:全校所有学生社团均须进行年审,包括已通过2017-2018学年年审的学生社团,以及在2018-2019学年新成立的学生社团。
2、年审结果:校团委完成学生社团年审备案工作后,将就学生社团年审结果面向全校公布,并颁发年审结果通知书,各学生社团凭年审结果通知书开展2019-2020学年的社团活动。
未通过年审的学生社团,将不能获得2019-2020学年的活动场地使用、社团发展基金申请等支持。
3、年审期限:深圳大学2018-2019学年学生社团年审期限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5日止,逾期将不再予以年审。请各位负责人留意时间哟。
附件请戳: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402270
联系人:张老师26535434
共青团深圳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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