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洲城事
10月25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吴某某等五名被告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五名被告人分别犯有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制侮辱罪、强迫卖淫罪、强奸罪、抢劫罪七种罪行,其中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至六万五千元不等的罚金;一名被告人因未成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4、5月间,被告人孔某某、冯某某结识了被告人吴某某、李某某和万某。此后,5人经常纠集在被告人吴某某的纹身店,还建立了“怀孕俱乐部”微信群,此后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吴某某、孔某某、冯某某为核心,李某某、万某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海门市人民法院法官 李育平:他们来海门本来不是干这种事情的,本来也是要打工的,结果到这儿来不好好打工,然后凑到一起,然后听到说带小姐到KTV来可以赚钱,就想了这些歪点子,走上了犯罪道路。
2018年5月底6月初,被告人吴某某、孔某某等人通过利诱与威胁相结合的手段先后带回向某某、潘某某、莫某某等人,并安排她们到某KTV上班从事陪酒陪聊工作。
在2018年5月至10月期间,孔某某等人对向某某、莫某某、宋某某等人实施了殴打、剥夺人身自由、强制侮辱等行为。此外,其中几人还分别实施了强奸、抢劫、强迫卖淫、寻衅滋事等行为,多次强拿硬要坐台小姐的台费,多次无故殴打坐台小姐。
海门市人民法院法官 李育平:听说这两个小姑娘逃出去的,(之后)小姑娘在化妆品店里,他们就组织了几个人,他们集团的几个人,到化妆店门口等她们从店里出来之后就拦截她们,强行带到了纹身店,带到了纹身店之后,拿出砍刀吓唬她们,要把她们卖到新疆去等等,吓得这几个小姑娘跪地求饶,然后又把她们带到饭店去吃饭,吃了饭之后还要叫小姑娘买单。吃饭过程中,一直搂抱小姑娘,拍照侮辱,这些行为都有。
据了解,五名被告的平均年龄在20来岁左右,且被害人中还有未成年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五名被告行为恶劣,对社会危害极大,因此作出从重处罚。
海门市人民法院法官 李育平:所以这个案件当中,今天大家都听到了,对这些被告人判刑比较重的,他们对社会构成极大的危害,所以要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