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79岁的刘某某得知自己和前夫赖春南居住的房子,已在前夫去世前20多天被偷偷卖掉,刘某某整个人都站不稳了,前夫的遗像就挂在客厅,她曾无数次想问他“为什么?”但“回应”她的,只有空荡的客厅……
刘某某和85岁的赖春南是二婚夫妻,1985年结婚。今年年初,丈夫赖春南坚决要求离婚,虽刘某某极力维护,但最终在今年7月2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两人离婚。
刘某某展示与赖春南的结婚证
而当刘某某事后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才发现,判离的9天后(8月7日),夫妻共同财产——成都一套一环路以内人民北路一段的房屋,已被丈夫赖春南以6369元/平方米的价格卖给他人,23天后(8月30日),丈夫去世,死无对证。
这一系列“决绝”操作背后,是一套快被拆迁的房……
刘某某难以释怀
妻子述说曾经的恩爱
双方丧偶,
34年前自愿组成家庭,相互照料
刘某某家位于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人民北路地铁站出口不到200米就可到达,其小区右侧,是一家商场,而小区正对面,一大型综合体正在修建。她家小区就夹在中间,这个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小区,稍显破旧的外墙在周边现代的建筑中显得有点格格不入,但大家都知道这是“黄金地带”。
据小区居民说:“小区2016年就曾做过拆迁登记。”在某房地产网站上,该小区10月房价参考价为16829元/平方米。
而刘某某和赖春南的矛盾,也是在那时生了根。
时间回到1985年,赖春南与刘某某双方丧偶,在他人介绍下结了婚,当时男女双方各有两名小孩,之后也未共同抚养孩子。在刘某某看来,虽然是再婚夫妻,但30多年来他们夫妻关系一直很好,“经常手牵着手去散步,去逛菜市场。”而生活中更多的还是夫妻二人多年来相扶相持。男方身体不好,患有多种疾病:美尼尔氏综合征、血寄虫病引起的胃、脾脏出血等,“婚后每年胃出血1-2次。”她经常是医院、家中两头跑。
两人于1985年结婚
而刘某某生病时,丈夫赖春南也会倾力照顾,考虑到双方子女都在上班,他们俩人就相互照料,不给子女们添麻烦。
邻居胡婆婆是赖春南的老同事,她说赖春南身体很差,她记忆中,八几年他经常吐血,2000年吐血时也是刘某某在照顾,“要是没有她,他早死了。”
女方家人也很接纳这位姐夫,刘某某有6姊妹,据其弟弟刘荣忠说,每逢过年过节聚会,大家都会邀请两家人一起参加,并且亲热、尊敬地称呼他为大哥。“姐姐没在的时候,我们都会喊着大哥一起旅游。”说起这些,再想起现在发生的事情,刘荣忠话锋一转,“如果赖春南还在世,他肯定都没脸见我们。”
态度坚决的丈夫
“如果不离婚,
死了都咽不下这口气。”
为何要离婚?刘荣忠说:“以前都好好的,但自从说了这房子要拆,赖春南就变了。” “要干嘛,肯定是儿女怂恿他爸想要钱嘛!”2018年5月,赖春南因病住院,6月7日出院后便住往女儿家,从此再也没回过家。刘某某说,“他刚搬出去时还愿意和我电话交流,但后来态度变化很大。”
2018年12月,赖春南与女儿登门要求刘某某与父亲离婚,并要求其搬出家门,而刘某某不知道的是,早在11月26日时,赖春南已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离婚。
在赖春南的诉状中,是这样写的:
“婚后不久,男方即发现与女方在性格、价值观上存在很大差异,女方是一个非常自私的利己主义者,夫妻感情一直不好。但由于男方自身性格懦弱,认为家丑不可外扬羞于启齿,一直隐忍……随着年龄的增长,男方越来越需要家人的照顾及关怀,但女方作为配偶根本不管不顾,每天早出晚归……完全没有履行妻子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现已彻底心寒,非常渴望在有生之年尽快结束这段极其痛苦而不幸的婚姻。”
对此,刘某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并极力挽回,答辩状中她陈述:
“双方从壮年时期组合婚姻,夫妻关系相濡以沫维持了30多年,如果真的行为习惯和三观不合,怎么可能维系婚姻关系30多年?”
“是否男方害怕女方给他的子女增加负担?或者是子女的意思?”“女方很在意多年的感情,从没想过要离婚,希望男方认真回想一下30多年的历程,回归家庭,相伴余生。”
但据女方代理律师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邱文锋介绍,在法庭上,男方态度很坚决,并表示“如果不离婚,死了都咽不下这口气。”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之间不再存有相互信任基础,矛盾已然非常激化……最后判决离婚。
对此,女方再次提起二审上诉,不同意离婚,但7月2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依旧维持原判,准予离婚。当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并未做分割,法院告知,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面可另案主张。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依旧维持原判,准予离婚
房产怎么被卖了
财产分割时发现,
夫妻双方唯一财产已被低价变卖
而当邱文锋律师认为这一场离婚案已经完结,只需等待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事情一波接一波的来了。
7月29二审判决后,紧接着起诉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件,8月30日,赖春南去世。在邱律师去查询房屋状态信息时却发现,夫妻双方唯一的共同财产房子已于8月7日易主,“房屋所有权名字从赖春南变为同为‘赖’姓的赖倩茹。”
二审判决9天后共有财产就被一方变卖,这个赖倩茹到底是何人?
刘某某还住在这套被低价卖出的房屋中
记者通过房屋登记上的电话打过去询问,接电话的是位女士,她告知记者“打错了,打错了。”她并不是赖倩茹,也不是认识赖春南,随后便挂断电话。
此外,邱律师发现,这套成都一环路以内的64.37平方米的房屋,卖价仅为41万元,每平方米只卖6369元,跟10月同小区16829元/平方米的参考价相去甚远。
除了卖价低外,还令邱律师费解的是,女方一直居住在这房子里,房子却被卖掉了,“买家不看房,买到房屋之后,不入住也不收房,而且赖春南死后,灵堂也设在该房子内,如果是陌生买家,他不会介意吗?”而且赖春南儿女每逢7天就要到家中祭拜,也从没提过房子被变卖的事情,所以他有理由怀疑,该房屋是被恶意串通变卖,为的是转移财产。
而此时,等他回过神来,签字变卖人赖春南已去世,如何追回财产?谁当被告?这些都是摆在他面前的问题。
刘某某与代理律师交流
据了解,刘某某夫妻二人的房屋是在婚后1996年通过房改政策取得的,据刘介绍,当时双方均有房改资格,但只能选择在一方单位把工龄相加共同买房,最后双方选择在男方单位买房,基于此前夫妻共同房屋未强制登记双方名字,所以夫妻共有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刘某某说,男方及其子女便认为该房属于男方一个人。
据了解,刘某某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已在国外定居,回国时间很少,另外一个儿子也经常出差在外,不能常伴左右,刘某某说,“如果这个房子被卖了,真不知道我还能住哪里?”
据其儿子介绍,他知道房子已被变卖的真相后都不敢告诉母亲,”怕她受不了。“待母亲得知真相后,心里确实无法释怀,“一说起就开始掉眼泪,情绪很激动。”在他看来,房子已经不重要了,母亲年龄大,身体最重要,她实在是接受不了经营了30多年的婚姻,最后落得这样一个下场。“他们确实做得太过分了。”
各方说法>>>
男方女儿:她对家庭没有贡献,房子确实是熟人买的
到底事情真相如何?红星新闻记者拨通了赖春南女儿赖明霞的电话,当即抛出女方家庭的质疑:“如果没有离婚,你父亲死后的房产就由刘某某继承,你们是否是想要即将拆迁的房子,所以才怂勇你父亲和刘某某离婚?”
赖明霞听后很生气:“这个人撒谎成性,已经恶到极处了。”她告诉记者,“正常的婚姻是双方的付出,如果长期经济、家务都是单方付出,这个婚姻能走的长吗?”
她告诉记者,刘某某在几十年的婚姻中,一分钱不拿,“早些年给的一点钱,都是为了让我爸把她女儿送出国,女儿送出国之后就没再给钱了……她甚至没有给我和弟弟买过一根纱。”
赖明霞说:“平时她在外面耍我们不会说什么,但在我爸病重的时候仍然在外面早出晚归的耍,根本就不管我爸死活,你觉得这还能叫人吗?”
赖春南的遗像还挂在房子里
听她倾诉完后,记者问:为何已经结婚30多年都没有提出离婚,现在才提?
赖明霞说,“(父亲)之前都忍了,(现在)也是没办法了,如果再这样下去,他就只有气死和累死。”对于离婚、卖房是否是父亲个人意见?赖明霞表示:“我们现在不说这个了,因为法院已经做出公正的裁决,是不是他本人的意愿,已经很一目了然了。”
记者继续问,那你知道那房子是你父亲和刘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吗?赖明霞说,“他们结婚时住的房子是我妈和我爸住过的房子,后来因为房子拆迁,所以才搬到现在这个房子,搬到这个房子后,刚好遇到房改房,1996年我爸就买了。”“虽然这是他们婚姻存续期间的房改房是事实,但买房的钱她一分没出,她也承认。”“你觉得这房子她有份儿吗?”
记者继续追问,那你知不知道你父亲的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我晓得。”7月29号才离婚,8月7号就把房子低于市场价卖了,这是为什么?“我爸没有办法啊,去年10月他突发脑梗,脑梗之后肯定知道要用大量的钱,但刘某某在几十年的婚姻中一分钱不拿,我爸已经被榨干了,他看病要钱,他不卖房子能咋办?他不活了吗?“她继续说,“如果房子不低于市场价卖,(买家)要去看房子,像我们这种情况能卖脱吗?她(刘某某)就住在里面,肯定卖不脱!”
那购房者没有看过房子就买了吗?记者问,“人家以前看过。”那购房者是认识的人买的吗?“是啊,这肯定只有卖给熟人噻,你卖给外人卖得掉吗?外人要来看房子,你根本就无法进去,(因为)进去了就卖不脱。”
那买房的熟人买了房子之后,刘某某却还住在里面,你父亲死后,你们还在里面搭设灵堂,你父亲的遗像还挂在房间里面,买房人同意吗?对此,赖明霞没有直接回答:“这个我暂时不方便说。”她还告诉记者,“如果我说的你不信,你可以到院子里找一些老年人了解,他们最清楚。”
随后,记者也致电赖春南离婚官司代理律师兰艳,其表示,对于这场离婚官司,赖春南是全程参与诉讼的,对此也有相关资料可以到法院合法调取,但因为这是涉及公民自身私事,所以作为代理人,暂不方便发表任何意见。
邻居:
夫妻二人AA制,
关系一般但不至于离婚
当天傍晚,红星新闻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随机找几位居民询问情况,6位居民中有4位都认识赖春南,且知道他已去世,还知道他在去世前打了离婚官司。
据刘某某楼下一小卖部的大爷回忆,他们俩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分开走的,“刘某经常吃了早饭就背个包出门了,赖春南一般就从小卖部旁边经过,去后面的干休所打麻将。”但具体他们关系如何,大爷表示还得问经常和他们接触的人。
胡婆婆与赖春南是同一个单位,她告诉记者,“之前夫妻两人关系一般,但不至于闹到离婚的地步。”据胡婆婆了解,他们虽结婚多年,“但两人的钱是AA制,各用各的。”平时赖春南管伙食,女方一个月给男方600元的伙食费。对于赖春南女儿说的刘某某早出晚归,胡婆婆也表示知道这个事。据邻居介绍,这是因为刘某某这两年在上一些打着保健幌子的课程,所以经常去听课,最后也被骗了钱。
小区一位周婆婆也知道他们家的纠纷,她告诉记者:“其实他们夫妻以前关系很好。”赖春南刚开始跟刘某某结婚时住院,都是她跑上跑下,送饭那些。“他们还经常去彩虹桥散步,我们都是一路去的。”
“那天他女儿来闹,要让她后妈滚,小区好多人都在说她,我就说,你爸爸尸骨都未寒,你来闹啥子?”
周婆婆说,虽是二婚,但也是扯了结婚证的,“要按照政策办啊。”“30多年开玩笑哦,养个娃娃都多高了。”
胡婆婆记忆中,他们夫妻也是最近几年才闹的。“院子里的人以前都还是很尊重赖春南,结果他要离婚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大家就觉得他没长脑筋,让儿女主宰了一切……现在人也死了,也死无对证了。”
跟赖春南同一单位的娄大爷告诉记者,他平时跟赖春南还比较熟,他说:“赖春南对自己的财产问题,可能早就有想法了,可能不会拿给他现在的老伴儿继承,要拿给他娃娃继承。”但娄大爷说,这只是他的分析,“但公正客观的说,他们两人的关系还是可以。”
据了解,针对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赖春南子女答辩称刘某某无权要求分割一事,刘方认为该答辩不能成立,将在开庭时指出其恶意串通转移财产,要求追回被转移的财产进行分割。
律师:如果能证明恶意串通,
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那该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刘某某有无权分割呢?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逢逢表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本案中,案涉房屋系刘某某和赖春南二人婚后通过房改政策所得,双方无其他约定,由于婚后夫妻任意一方的工资奖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房屋取得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登记在赖春南一人名下,实际上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尚未分割财产前,仍属于二人共同共有财产。
该案赖春南以其名义擅自出卖给第三人,属于无权处分。刘某某能否追回的前提在于第三人赖倩茹是否为善意(有理由认为房屋出让方即是房屋唯一所有权人、支付合理对价等)。若赖倩茹受让时主观上非善意,则可向赖倩茹主张权利。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韩放律师认为,目前本案房屋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如果买受方属善意的情况下,房屋转让有效,女方只能向男方主张赔偿。
若能证明房屋买受方与出让方属恶意串通,则根据《合同法》第52条,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但对方是否属于“恶意串通”,主张方负有举证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高法司法判例,结合本案情况,可能会被认定构成恶意串通的情形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购得,买卖双方存在亲属或其他密切关系,买受方对卖方与刘某某之间纠纷知情,买受方“买房不看房”不符合常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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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为夫妻共同财产,
为何赖春南一人就可以把房子卖掉?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房地产权属档案和房产证上都是一个人的名字,买卖房屋时就以询问为主,“如果卖房者说不是夫妻共有,就可以办理。”办理房产过户只需本人带上房产证、身份证即可,如果有国土证还需带上国土证。
根据红星新闻记者提供的信息,该工作人员怀疑,该房屋从房地产权属档案到房产证应该都是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如果房地产权属档案有两人,买卖房屋就必须两人到场。”
他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很多,当年拆迁单位办房产证很多都是写的一个人的名字,“这按照《婚姻法》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是按照《物权法》属于单独个人的财产。
他提醒大家,为了预防这种情况发生,如果夫妻共有房屋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可把另一个人的名字加上,如果房子已经售卖,则只能走法律程序。
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胡挺 章玲 摄影 王欢
编辑:jiuj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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