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至24日,经益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良等3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益阳市中院开庭审理。
益阳市检察院指控:2015年上半年以来,被告人黄良、罗文革先后纠集、网罗被告人黄勇、杨满岩、黄宏波等三十余人,在安化县县城内多次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组织卖淫、介绍卖淫、妨害作证、强奸、强制猥亵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发展演变为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黄良等人在安化县经营食府、养生会所、KTV,还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活动,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当地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均做了最后陈述。法庭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据了解,该案系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案情重大、复杂。在该案侦查阶段,益阳市检察院主动派出办案骨干,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受理该案后,该院成立了由副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专案组,制定了全面的审查方案,集中精力投入办案。8月12日,益阳市检察院对黄良等32人涉黑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当日,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近100人旁听庭审。
撰稿:文 静
编辑:文 静
审核:李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