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场浩劫,无论是参战的国家的数量,还是战争持续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一场大战。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向盟军无条件投降,结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在历史上这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
1945年9月20日上午七时半,停泊在东京湾的美舰密苏里号举行了日本的投降签字仪式。受降仪式开始。
由于中国首先抗击日本侵略,奋战时间最长,因此九国代表入场的次序以中国为首,其余分别是美国、苏联、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新西兰的代表。
9时整,盟国受降仪式正式开始。
主持受降仪式的麦克阿瑟首先讲话,不少在场的记者觉得麦氏的讲话不恰当,把一方求降一方受降的关系,说成是共同作出协议,恢复和平,太给日本留面子了。
而在采访受降仪式那天,随行记者手上都没有投降书全文的复印本,但都报道日本无条件投降了。
后来仔细查看投降书才发现。其投降书里也并没有“日本无条件投降”的字句。
这不禁让人感到诧异。
事实上天皇之所以会妥协投降,那是因为日美两国之间签订了秘密协议。
这个协议在当时不被他国所知,在这个协议中,日本天皇提出了三个条件:
首先,是日本天皇制度的保留。
事实上,众所周知,日本在这场战争中最大的幕后操纵者是天皇,因为当时虽然是内阁掌权,但事实上天皇是最能煽动军民的人。
然而,维护天皇制度就是维护日本的军国主义制度,这意味着日本将有机会卷土重来。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联合发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
当时日本国内对此意见不一,大多还是主张置之不理决战到底的,也因此促使了美国随后便投放了原子弹。
日军此刻才意识到败局已定,便以“护持国体”为由要求保留天皇制度。
而随后的御前会议上裕仁天皇批复:“仅以确认皇室和天皇统治大权为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
并通过中立国瑞士和瑞典,照会美、英、中、苏四国,表示准备接受《波茨坦公告》,但竭诚希望这一谅解能获保证。
而后杜鲁门政府起草的答复草稿中这样写到“自投降之时起,日皇及日本政府之国家统治之权限,为实施投降条件起见,应置于采取其必要措施的盟军最高司令官限制下。”
美国这样答复就等于同意不废除日皇,而只是使他的权力在必要时受制于盟军最高统帅。
这完全违反了《波茨坦公告》中两大受降条件:日本军国主义必须永久铲除,日本战犯将交付审判。
谁都不能否认历史事实。日皇是三军统帅,各次侵略战争,从侵华至偷袭珍珠港,无一不是他决定进行的。
这一点,有日本历次御前会议记录为证。
日皇本来无法逃脱战争罪犯应得的审判,但是美国在他还没有投降前就答应他可以继续高高在上当“天皇”。
正是这一点,给了日本人得寸进尺的机会。裕仁得知美国答应他保存皇位,便又狂妄起来。
十四日他向国内人民颁布“终战”诏书,竟一字不提向盟国投降,而只是接受中、美、英、苏的共同宣言,并且把日本的侵略解释为“当初开战是为了自存与东亚的安定”。
日本政府直到今天不肯承认曾侵略中国,就是以此为根据!
第二,要求独立处理战犯。
相比日本天皇的要求外,在日本军方内部更是要求自行处理战犯、自主解除武装等条件。
而《波茨坦公告》里对日部分的“宽厚”非常明显。
比如公告第九条规定,“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其家乡,得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
第十一条规定,“日本将被允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须及可以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但可以使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
盟国最后承诺,“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占领军队当撤退。”
顾名思义,这是让他们自己的国家来判断他们是否是战犯,除了一些不可饶恕的著名战犯之外,许多人在这种情况下逃脱了法律制裁。
战后,一些最恶劣的罪犯仍然过着潇洒式的生活,并成为高级官员。
第三,军方还要求同盟国军队不进占日本本土或仅限于象征性驻兵等等。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同样是战败国却被四个国家占领,最终还被分割为四个国家。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日本提出了这一要求。最后,由于美国的参与,其他国家只好退出了。
这些条件使得日本虽然名义上“无条件”,却是有条件的。
它们在实质上是加速了日本投降进程,但也极大地维护了日本的诸多利益,为日本崛起钳制东亚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