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选拔制度是中国封建时代最为公平,也是影响最为深远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选拔是一场全国性人才的选拔,想要建立好科举制度,保证科举考试的正常运行,中国历代政府都会投入大量的经费,到了清朝,科举制度历经数千年后,已经相当成熟,清政府为之投入经费也是相当高。
在清政府还未面临危机之前,朝廷对科举经费的投入相当大,这些经费不仅是用来维护考试,还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例如清康熙年间,考生在前往参加考试时,都可以从国家领取考试盘费,给考官的补贴力度也很大,乾隆年间,光乡试考官的路费就高达二百两,经费发放的单位一般都是由户部发放,不过有部分的经费也由各省的财政发放。
例如乾隆二年,安徽乡试时,有一科场的银两不够用,便从安徽省存留的银两中支取。从科举经费发挥的作用来区分的话,大致可以分为乡会试士子路费、乡试考官路费、科场经费以及考后奖赏经费。
到了康熙朝后期,科举经费的来源已经不限于国家财政,许多富商也自愿捐赠经费来促进科技考试的正常运行,康熙五十九年,广西荔浦县一教师捐赠27亩田地,其田租用来资助该县的学生参加岁科和科举考试,到了清中后期,经常有富商捐赠土地,然后将土地的租金用来资助贫困的科举考生。
到了清晚期,清王朝的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咸同军兴之后,清王朝的财政就一路下滑,到了光绪元年,清政府的财政已经开始入不敷出,仅仅能维持基本运转,财政水平的转折点在甲午中日战争,甲午之战后,清政府每年的财政就完全入不敷出,庚子事变之后,经济形势更加严峻,每年国库都亏空三千万两以上,为了维持正常开支,清政府便不得不压缩各项财政支出,其中科举经费首当其冲。
就以光绪15年,江西省乡试经费为例,那一年清政府给江西省的额支是10611两,可实际支付只有8000两,从光绪十五年到光绪二十九年这14年的时间里,全国有90%的省份,实际支付经费少于会典上规定的额支,仅仅少数省份实支和额支相等,嘉庆朝时,清政府每年拨出三十万两的科举经费,可到了光绪朝,最多的一年只有18万两,最少的一年仅有2万两,仅仅过了三朝,科举经费就大幅度衰减。
不过光绪朝时,虽然朝廷拨出的经费减少了,可实际上并不代表各科乡会试实际经费减少,事实上,情况恰恰相反,由于光绪年间,中央权力的削减,导致各省财政自主权的膨胀,各省知府便想办法从多渠道来获取筹办科举考试的经费,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官员资助
晚清时期,国家发放的科举经费大幅度减少之后,各省地区的地方官员为了保证科举考试能够顺利进行,常常有地方官将个人的薪俸和养廉银捐助作为科举经费使用,不过这种捐助也分为个人和集体捐助。
同治十三年,云南巡抚岑毓英就将自己一年的养廉银全部捐出,用这笔钱盖了六十三间房屋,然后将这些房屋全部租出去,得到了租银全部用于科举经费,会试文举每人赏十两银子,武举赏五两银子,优、拨、贡生每人给银五两;光绪三年,浙江兰溪县令吴绍正捐银2000元,用于会试士子旅费,专用于乡、会试士子,其余公事不得挪用。
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在科举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有些省份往往是整个衙门的人进行集体捐款,比如光绪元年时,江苏潘司衙门的官员就曾有过集体捐款,得到的钱全部投给科举经费。
二、吸引民间资助
除了官员资助以外,引导民间资金进行资助也是主要的渠道,光绪三年的时候,安徽一县令就在衙门举办了一次宴席,宴请全县的人吃饭,然后让每个人都资助一点银两,用来充当科举经费,富绅们也乐意捐助,共获得1600串的铜钱,用来购置土地,获得的租金用来养育人才。
许昌县令的做法更加有效,他先是让官员们捐助,起到表率的作用,然后再引导民间人士进行捐资,并专门成立一个组织,专门来管理这笔钱,当时全国出现过许多这样的组织,例如南宫会、学田局、育英社等,这些组织的成员亦官亦民,越是到清朝晚期,这种组织就越兴盛,官员引导民间人士捐资的频率也越来越多,因为此时清政府给的科举经费已经无法维持正常的开支。
实际上,这种自筹自支获得的经费比清政府拨的经费还要多,所以光绪朝的科举经费虽然大幅度减少,可实际上的科举经费不减反增。
光绪三十一年,大清突然废除了在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科举制度,我们都知道,史学专家都认为这是一种社会进步,认为废除的原因是清政府认为科举禁锢了思想,阻碍了社会进步,这或许是积极的因素,可其实光绪废除科举实属无奈,这从科举经费的流向就可以看出。
当时,大清财政投入的科举经费已经少得可怜,光绪二十四年的时候,清朝废除了八股文,之后就兴起了大学堂,不过由于缺少经费的原因,历经数年,大学堂依旧没有成效,于是就有人将其原因归咎于科举占用太多经费,于是当地很多省份就私自挪用科举经费投入到当地学堂的建设,久而久之,科举经费就越发不足,此时张之洞提出,科举不仅占用太多经费,还占用了太多官员的心力,"由科举未停,天下士林谓朝廷之意并未专重学堂也",于是废除科举就提上了日程。
光绪二十九年,皇帝采纳张之洞的建议,减少科举中额,计划十年之后再停科举,不过科举一日不停,士人任有侥幸之心",因此想要推广新式学堂,只有废除科举,这一说法提出,各地方官员纷纷将科举费用投入到新式学堂当中,没了经费,科举也就无法再进行下去,因此,科举制度突然就被废除了。
不过科举废除之后,科举经费并没有自然而然地转移到学堂建设上,当时清政府也觊觎这笔巨款,这笔钱对于当时的清政府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因此科举刚刚废除,清政府就立马发布诏书,要求将科举经费上交朝廷,以便用于修建新式学堂,可各省份的官员都知道清政府的真实目的,无非是想把这笔费用据为己用,于是除了四川省以外,其他省份全部不愿上交,或者只上交一部分,大多数省份仍旧把这笔费用转入到学堂的修建当中。
大清存在这数百年的时间里,无论是对科举考试还是国民教育,国家都曾经有过大规模的财政资助,从国家财政角度来看,清朝前期的这种做法类似于如今推行的"福利教育",当时无数的读书人成为了受惠者,前去考试的书生们有路费补贴,高中后也有一笔不错的奖励,这无疑是推动了科举的发展,让无数贫穷的书生,有了翻身的机会。
新式学堂
可咸丰朝过后,大清的经济开始往下滑坡,经济形势的变化也让科举经费发生了变化,财政补贴数额越来越少,可举办科举又不得不耗费大量金银,为了维持正常运转,各省不得不拓宽科举经费的来源,从官员自掏腰包到鼓励百姓捐资,大清从"福利教育"过度为"缴费教育",毕竟乡绅之所以原因捐赠大量金银举办科举,亦是考虑到自己的后代能有更好的教育福利。
从"福利教育"到"缴费教育"的转变也加速了科举制度的废除,从内因来看,清末筹办新式学堂时,由于缺少经费,各省便纷纷上奏要求递减科举经费,增大新式学堂的经费,可当时的大清财政严重赤字,根本无力支付,于是各省官员便私自挪用科举经费用来筹办新式学堂,为何官员敢挪用科举经费?
新式学堂
因为此时科举经费中,国家财政给予的比例已经非常少了,多半都是民间资助,其所有者是民间人士,所以对如何使用科举经费,民间组织比大清政府更有话语权,各省挪用科举经费举办新式学堂,加速了科举制度的废除。
也正是科举制度的废除,才让清朝廷和各省政府明白这笔经费对举办新式学堂的重要性,科举废除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开始了争夺这笔经费的战争,不过腐朽不堪的清政府最终还是未能争过地方政府,到了光绪末年,清政府几乎已经停止了对科举经费的拨款,这导致新式学堂只能依靠民间资助来举办,成为了真正的"缴费教育",可以说,从地方政府开始从民间筹支科举经费开始,"福利教育"就开始了向"缴费教育"的转变,与此同时,也推动了科举制度的废除。
参考文献:《清史论丛》
《钦定科场条例》
《清代科举制度考辨》
《光绪会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