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雯 通讯员 樊晓慧
本报讯(记者 韩雯 通讯员 樊晓慧)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总体部署,市公安局始终将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此类犯罪特点,探索建立了“重点摸排、深度研判、统一经营、集中收网、整体打击、机制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侦查打击模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雷霆三号”专项行动,将“套路贷”犯罪纳入打击重点。公安机关对全市近三年出现的借贷纠纷类警情全面开展“翻查起底”,通过深入开展线索核查,深挖“套路贷”隐形线索。针对“套路贷”犯罪特点,建立了由金融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研判会商,第一时间冻结涉案财产,堵塞行业漏洞。与此同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向社会大众宣传和普及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知识,引导公民提高自身防骗意识。
据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105个,破获案件8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76人,查扣涉案资产13.2亿余元。特别是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来津督导以来,根据督导组督办线索,相继成功打掉了滨海新区李某、北辰区张某某两个“套路贷”涉黑犯罪团伙,共破获刑事案件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名,缴获涉案赃款3500余万元,在全市形成了强力震慑态势。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