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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赣州经开区公安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出重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成功打掉以邓某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解救被困传销人员3名,破刑事案件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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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经赣州经开区公安调查发现,2017年7月15日至2018年1月20日间,犯罪嫌疑人邓某华和高某、李某伟、孙某、彭某海以介绍工作、谈男女朋友为由,将被害人胡某某等三人骗至传销窝点,并采取轮流看守、殴打、洗脑等方式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强迫被害人购买其传销产品加入该传销组织,致使胡某某等三人分别被非法拘禁26日、30日和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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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华等12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具有殴打被害人的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其中,被告人邓某华为纠集者,石某、保某等11人为积极参加者,上述12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欺骗、恐吓、洗脑甚至暴力方法迫使被害人购买其传销产品,非法拘禁的被害人达三人以上,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分别判处二年三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对待黑恶势力,
赣州经开区警方态度坚决!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鼓励公民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不断推动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以下18种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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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种线索类型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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