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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溪区2019年公开招聘1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0月28日~30日报名)
为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花溪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花溪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一、工作原则及程序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及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招办”)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8名,其中管理人员38名,专业技术人员37名,医务人员43名。本次招聘设A、B、C三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C类为医务人员岗位。详见附件1:《贵阳市花溪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所有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0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⑴具有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⑵报考专业技术、医务人员岗位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截止2019年10月28日服务期满一年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截止2019年10月28日服务期满一届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过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录、聘用文件为准),不得报考本次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
8.定向招聘花溪区第三轮(2017-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
9.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岗位一览表内“岗位职能简介”栏)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10月28日。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之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报考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以及事业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3.截止2019年10月28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9年10月28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5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一)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0月28日9∶00至2019年10月30日16∶00期间登录“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专题专栏中的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130×160像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花溪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公布各岗位报考人数,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等情况。
报考人员应按照本简章及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二)网上资格初审1.资格初审在区公招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在提交后48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9∶00至11月1日16∶00。
2.截止2019年10月30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9年10月31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审核人员在11月1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0月28日9∶00至11月2日17∶00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报名确认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缴纳100.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名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特困人员(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市低保人员和2019届贫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9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考生所在院(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于2019年11月5日10∶00至15∶00到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科(花溪区行政新区人力资源市场3楼310办公室)办理减免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按实际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但参考人员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见后。
《岗位一览表》未标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公招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9∶00至15∶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五、准考证打印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1月25日9∶00后,登录“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在线打印《准考证》(在线打印的《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A、B类为《公共基础知识》,C类为《医学基础知识》(含30%公共基础知识、70%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上午9∶00至11∶00,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试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准考证》要求。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结束后,由区公招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区公招办的指导下,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设置开考比例”且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达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公招办研究确定。
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若有要求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户口簿、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是否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并在花溪区聘用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岗位一览表内“岗位职能简介”栏)的,须提交县级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需注明所在单位或部门、人员性质、工作起止时间、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截止目前是否仍在岗等信息) 。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
报考定向招聘花溪区第三轮(2017-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双方手印,需注明双方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报考岗位及相关信息、委托办理事项及承担相应后果)、双方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全部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另行通知。
八、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另行通知。
九、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一)总成绩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1.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3.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4.自2015年开始,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区公招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提请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且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3日提交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作为最终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特殊情况在体检或复检时需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公招办确定。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区公招办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一、考核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应当组成考核工作组,工作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不合格的,由区公招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一)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报到及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纪律监督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区公招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岗位名次、面试等内容)都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进行公布,其他网站未经允许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请考生务必以官方网站上相关信息及相关表格为准。
(五)按照省级有关文件,通过定向招聘(2017-2019年)“三支一扶”岗位的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花溪区服务满5年。根据《花溪区人事调配规定》,通过公开招考(聘)或区外调入的须在本区服务3年(含3年)以上,如区委、区政府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例:花党发〔2011〕7号文件规定“计生干部必须在辖区内工作5年以上才能调离计生岗位”。同时,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人员需在本系统服务满5年才能进行系统外调配。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花溪区公招办。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公招办按程序研究确定。
2019年贵州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6名工作人员(11月4-6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商务厅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 贵州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 贵州省口岸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1月4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商务厅网站(http://swt.guizhou.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9年10月23日到2019年11月3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11月4日9:00 至 11月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填写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商务厅网站(http://swt.guizhou.gov.cn)上公示。 (3)填写报名信息后,系统会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4)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提交报名申请,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11月6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5)原则上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如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应当与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如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有括号内容或其他备注说明的,应当将备注说明一并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省商务厅主要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省商务厅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 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于2019年11月4日9:00至11月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11月6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11月6日17:00)后至2019年11月7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1月8 日17:00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贵州省商务厅人事处0851-88665175。 3.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32252、0851-86831833。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之后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成绩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及贵州省商务厅网站(http://swt.guizhou.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商务厅网站(http://swt.guizhou.gov.cn)上公布。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 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⑤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其他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供; ⑦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3)资格复审咨询电话:贵州省商务厅人事处0851-88665175。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商务厅网站(http://swt.guizhou.gov.cn)上公布。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商务厅网站(http://swt.guizhou.gov.cn)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之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即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后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将在贵州省商务厅网站(http://swt.guizhou.gov.cn)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由贵州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大中专及以上学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资格复审时间,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贵州省商务厅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商务厅网站(http://swt.gui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商务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省商务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联系电话:0851-88665175(省商务厅人事处);监督电话:0851-88555490(省商务厅机关纪委);0851-88555403(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 未定事宜,由省商务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商务厅负责解释。附件:1、贵州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
2、贵州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9年遵义市汇川区考试选调20名工作人员公告(10月28-30日报名)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汇川区干部队伍结构,着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20名,其中公务员13名、参公管理人员7名。
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汇川区2019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遵义市各级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中参公人员(已经登记备案)。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须有3年以上机关或参公单位工作(在编)经历,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2014年以后新录用到乡镇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录用前在乡镇或村从事基层项目服务或临时聘用并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或目前已经调离乡镇的;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6.汇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涉及年限要求未作特别说明的均按截止2019年10月28日计算。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能力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及加分、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加分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汇川区行政办公中心A122会议室(汇川大道中段)。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遵义市汇川区2019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当地具备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报考后,到报名现场提交审核。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4)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遵义市汇川区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同意盖章有效)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近期正面免冠l寸照片2张;
④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等)及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⑤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⑥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遵义市汇川区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⑦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5)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区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6)准考证发放:
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考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11月5日-6日(9:00-11:30,14:00-16:30)。
准考证发放地点:汇川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汇川区行政办公中心A328室)。
2.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
①近5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等次加0.2分,以此类推进行累计。
②近5年以来,个人获得经批准开展的表彰活动表彰奖励的,按以下等次加分:被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的,一次加0.2分;被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的,一次加0.5分;获省部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国家级表彰的,一次加2分。因同一事项获多次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计算加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下载填写《遵义市汇川区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报名时提交给选调单位进行加分审查,选调单位报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由考调领导小组于面试前在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二)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试题由区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命制。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试选调的总体监督。此次公开考试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等。
2.面试
面试人数: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职位选调计划数5:1比例以内(含5: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等。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hc.gov.cn)进行通知,参考者要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因自身原因影响参加面试的,责任自负。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考生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c.gov.cn)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生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人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考察是否适合选调作出考察结论。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由区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遵义市汇川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后,在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zyh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空缺的职位是否从面试人员中递补人选,由区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办理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遵义市汇川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区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8683492 汇川区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1-28397767 汇川区纪委监察
附件:
1、汇川区2019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遵义市汇川区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遵义市汇川区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贵州人民武装学院招聘工作人员7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如下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001年11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http://pac.gzu.edu.cn/)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9年10月24日到2019年11月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网址: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流程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1月4日9:00至11月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特别提醒: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11月6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10676/86831833。 2.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1月4日9:00至11月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11月6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11月6日17:00)后至2019年11月7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8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教辅人员(实验岗)岗位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80分(满分为15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军事教员职位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请示学院党委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取消的职位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若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4.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联系电话:0851-86810676、86831833)。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51-88293013)。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成绩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到1:3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复印件(中小学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军事教员岗位者,须提供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经历的证件。 (7)应聘岗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及格分为60分,面试及格及以上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 (1)教辅人员(实验岗)面试内容为实验技能及实验室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 (2)军事教员面试内容为军事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3)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4.面试采取现场打分方式,现场公布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辅人员(实验岗)实验技能及实验室管理能力测试60分,综合素质测试40分;军事教员岗位军事技能测试60分,综合素质测试40分;面试成绩按60% 计入总成绩。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7.面试成绩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上公布。 8.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2.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4.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上中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所有招聘人员须服从学院岗位管理要求。 (二)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我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三)成立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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