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
10月25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曾兆祥、王玉梅等15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本案是公主岭市公开宣判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经审理查明,自2009年以来,被告人曾兆祥、王玉梅为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组织、领导其家族主要成员,在怀德镇、双城堡镇、永发乡等公主岭市北部乡镇,有组织、有计划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曾兆祥、王玉梅为首,以侯春元、王强、王立为骨干成员,以刘彦会、王淑兰、李鑫、唐铁、曾辉、王忠、王春平、边立发、汪淑范、马淑侠等人为一般成员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成员于2010年至2016年期间先后实施了合同诈骗案件16起,诈骗案件1起,非法侵入住宅15起,非法拘禁案件2起,敲诈勒索案件2起,聚众斗殴案件2起,寻衅滋事案件2起,行贿案件1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被告人曾兆祥、王玉梅等人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曾兆祥、王玉梅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合同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行贿罪,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