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由于高考指挥棒影响着广大学生家长的成才观和就业观,部分教师师德滑坡,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等诸多原因,造成了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不仅影响了中小学生身心健康,也给广大学生家庭造成了过高的消费压力,人民群众反响强烈。
10月24日,一场大规模、深入性集中整治教育领域长期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问题的战役全面打响。
此次专项治理出台了哪些政策法规?怎样才能不打折扣地开展好这次专项治理行动?记者采访了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
这七种行为是违规补课
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治理力度,锦州出台了《锦州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中所称中小学校是指全市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等机构,中小学在职教师是指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教研科研等机构的在职教师。
除正常课后服务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规补课行为:
01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0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0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0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或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特别是为所任课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0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0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07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小饭桌”“托辅中心”及教育咨询机构等场所组织或参加有偿补课。
对违规者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为了坚决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锦州特别成立了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办公室,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办法》进行处理,绝不姑息。
《办法》规定,对发生上述违规补课行为前3款所述情形的中小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将给予学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学校年终考核不合格等处罚。对发生4—7款违规行为所述情形的中小学在职教师,做如下处理:●初次违规被查实的,给予降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并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公开通报批评。
●受到降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的,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个层级,薪级工资相应降低6个等级;两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不得晋升薪级工资和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安排行政职务。
●试用期内的教师参与违规补课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党员教师从事违规补课的,在给予行政处分后,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律给予党纪处分。
●再次违规被查实的,由学校解除其聘用合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其教师资格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参与违规补课的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取得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在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的同时,取消其所有学术类和综合类荣誉称号。●一年内,发生一起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的学校,对书记、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发生两起的,对书记、校长给予党纪处分;发生三起的,对书记、校长给予免职或撤职处理。
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学校是治理教师违规补课的责任主体,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此次治理行动,各学校将严格落实教师书面承诺制度和学校自查自纠等制度,形成真抓实管的长效治理机制,并建立教师诚信档案,将教师违规补课行为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向社会公开治理教师违规补课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对群众和师生反映的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坚持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对被查实进行违规补课者,不论其名气、身份、背景,一律严肃处理。▌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