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0岁女童遇害案再一次登上微博热搜,迟迟未减热度。这样一起恶性的凶杀案,只因凶手未成年3天就被释放了。
面对如此不公的结果,我们无法平息内心的怒火,同样发出质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到底保护谁?
他未满14周岁,我们不能把他怎么样
2019年10月20日,大连一10周岁女童被残忍杀害,经法医尸检发现,女孩身上被捅了7刀,最后失血过多死亡,尸体被抛在冰冷的灌木林中。
最令人无法接受却又毛骨悚然的是凶手竟是一个只有13岁的男孩!而且与受害女孩同住一栋楼,相距不远,且认识。
不仅如此,经过调查,凶手蔡某某曾不同程度地骚扰、尾随、强行搂抱多名女性。
蔡某某未满14周岁,可是他身高已超过170厘米,体重将近160斤,体态壮硕,四肢强劲,就连成年女性也很可能被控制,不必说10周岁的女孩了。
只因没有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被收进收容所里。
10岁女孩无辜遇害,面对凶手蔡某某,在法律的庇护下,我们现在还无法拿他怎样。
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到底保护的是谁?
古时候常说杀人偿命,四个字简单粗暴定义了人需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应受的后果。
但是到了法制社会,社会变得更加文明,多了些“善意”和“温情”。
杀人犯未满14周岁将不承担刑事责任,依法对其收容教养,可以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惩罚措施。
这样的结果不禁让我们思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到底保护的是谁?是无辜受害的死者,还是杀人不眨眼的“未成年”?
《彷徨之刃》中提到“犯罪哪里分大人和小孩,只是坏人而已。”一个13岁的孩子能如此凶残冷血地杀人,甚至没有忏悔之意,这是很多善良的大人想都不敢想的事啊。
蔡某某虽然只有13岁,可早已是非不分,认知扭曲。我们需要给犯了错的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绝对不能放宽标准,没有下限。这也是网友以及我们在目睹这样一起凶杀案发生发展到现在,如此痛心疾首的原因。
我们无法容忍不公,无法容忍恶魔钻了法律空子为所欲为却又全身而退。
正是因为此案,昨天上午举行的人大常委会也重修修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草案,并提出未成年人严重犯罪不应轻罚。
犯罪不分大人与小孩,但分父母与孩子
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孟子提出家喻户晓的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当然荀子说过人之初性本恶以此辩论。但我们更多数人宁愿相信孩子是善良的,因为他们在父母的保护下尚未接触到惨烈的社会。
后天的教育环境直接影响到孩子将来会成为怎样的人,而13岁的凶手男孩,难道他一生下来便是十恶不赦的刽子手吗?
那么凶手蔡某到底是在什么样的教育环境中成长的呢?
蔡某的母亲贩卖海参,父亲在一家烧烤店上夜班。他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父母亲处于比较底层的打工仔,忙着赚钱养家糊口,哪有空管孩子,何来关爱和教育呢。
并且事发至今,蔡某的家长始终没有露面,更谈不上道歉了。
自己的孩子杀害了同楼邻居的孩子,却没有任何忏悔的态度,可想而知这样的家庭会孕育怎样的孩子。
孩子犯罪,父母就是帮凶,因为他们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做一名合格的父母,别让孩子变成恶魔
有的孩子在家长的谆谆教诲下从小到大善良正直不减,而有的孩子在父母的溺爱、放任、包庇中,变成了一无是处的渣滓,甚至危害他人生命的恶魔。孩子的教育成长和家长有分不开的关系,你在生活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你的孩子也终将变成什么样的人。
除此之外,蔡某某事件,也给了我们启发。每当遇到此类事件,大多强调女性要学会自我保护,却没有要求男性如何如何。女性自我保护是必要的,不能从根源上杜绝女性受害的概率。
中国家长谈性色变,在男生成长阶段没有做出正确的引导,多是不管不问的状态。在男孩性启蒙阶段,一定要给予正确引导。多一点关爱,少一些后悔莫及。
我们为人父母只有真正对孩子负责,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
愿世界少一些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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