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讯(通讯员 高军平 记者 韩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高位推动,忠诚履职尽责,持续不断开展“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特别是今年以来,对标对表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检察机关按照“两个大起底”和“三个再一遍”的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改落实,深挖彻查、精准发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起底翻查刑事案件5870件,排查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154条,移送“保护伞”线索165件,批捕涉黑涉恶案件390件1009人,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122件1017人。
张某某为我市一家普通公司的老板,因经营不善,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2016年2月,在一次聚会当中,张某某的朋友曹某某听说其经营状况后,表示愿意帮张某某借到1000万元助其解除困境,张某某喜出望外。曹某某随后联系到申某某,经商量后申某某同意以日息为8‰的高额利息匿名借款给张某某,并随后将1000万元资金汇至张某某的个人账户。然而张某某公司的状况并未好转,1000万元的资金也未能帮其脱困。2016年12月,因张某某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及时还付高额利息,申某某于是指使其手下刘某某、杨某某等人与张某某商量还款事宜。协商无果后,刘某某、杨某某等人将张某某强行带至滨海新区某小区的家中,以索要欠款为名对张某某实施拘禁,并进行威胁、辱骂、殴打。在拘禁三日后,刘某某、杨某某等人又将张某某带至其儿子家门口索要欠款,张某某家属报警,民警出警后,张某某才被解救。2018年5月,申某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一个涉嫌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浮出水面。今年4月,该案由滨海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悉,自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机关按照“黑恶案件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案件一个也不凑数”的原则,既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又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程序公正,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同时,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着力完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配合衔接,建立完善快捕快诉快审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步调一致、整体联动的打击合力。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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