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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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下,琼山区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维护琼山社会持续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琼山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查处侵犯集体土地、集体财产行为暨打击“村霸”专项行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照以下7项内容,积极提供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 (一)新农村建设、土地变更确权、土地流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强拿硬要、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二)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发、工程建设、农产品收购、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违法犯罪行为。(三)利用宗教势力或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逞强斗狠、行凶作恶、欺压百姓、抢占市场、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收取保护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四)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选举,影响操控村级组织协商议事管理,或通过拉拢支持当选进行利益捆绑,利用资源分配制约掌控村民,侵占掠夺集体资源和公共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五)利用宗族势力挑起群体性事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勾结黑恶势力抢占集体和群众土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六)党员干部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纵容、包庇“村霸”势力以及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违法犯罪行为。(七)其他危害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方法:1.举报网站:hkqsfjxjdd@163.com;2.举报电话:0898-65908178,或者直接拨打110报警热线进行举报;3.信件举报:海口市琼山区振群路1号琼山分局刑警大队(邮编:571100);4.实地举报:海口市琼山区振群路1号琼山分局刑警大队115办公室,来访接待日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琼山区委、区政府将依据有关规定对举报线索属实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并实行严格的保密保护措施;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海口市琼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0日
本期编辑:卓承娇
责任编辑:林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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