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债权人:2019年10月10日,杭州富阳润丰粮食加工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和辉造纸原料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区春江街道顶峰造纸助剂厂合并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富阳法院第三法庭顺利召开。会后近两周工作时间,管理人对待确认债权、会后补充申报的债权继续进行审查。
根据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管理人现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待确认债权、会后补充申报的债权审核结果以本债权表予以公示:
单位:元
序号
债权人
申报债权金额
初步确认债权金额
备注
1
何正山
365700
365700
民间借贷债权
2
王忠
270000
270000
民间借贷债权
3
孙罗刚
450000
450000
民间借贷债权
4
王高平
1527476.67
1527476.67
民间借贷债权
5
孙佳
300000
300000
民间借贷债权
6
高青
300000
300000
民间借贷债权
7
王莉
1673636
1673636
民间借贷债权
8
陈锦浩
202190.56
202190.56
民间借贷债权
9
陆红梅
470860
470860
民间借贷债权
10
李建忠
1226561.42
1226561.42
民间借贷债权
合计
6786424.65
6786424.65
债权人或债务人对本《债权表》中记载的初步确认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债权表》公示之日起15日内书面提出异议,管理人应当对有异议的债权进行复核,经复核仍有异议的,管理人应当书面告知异议人在收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富阳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人未按上述期限起诉的,视为无异议。债权人或债务人提起诉讼的,应将案件受理情况反馈给管理人。
杭州富阳润丰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杭州富阳和辉造纸原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杭州富阳区春江街道顶峰造纸助剂厂管理人
2019年10月25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微信):
王律师(13073680190)
黄律师(18072700077)
通信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文居街226号20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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