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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以案说法|龚斌等人涉恶犯罪一案综合分析报告

阅读量:3826222 2019-10-26






一|基本案情
2014年以来,被告人龚斌纠集被告人王华、龚华、刘希保、魏明安、马云、白利军、路莹(另案处理)、李艳华、陈龙、马正龙、毛辉、王俊财、郑伟、龚浩、龚晓华、王自福、李金福(另案处理)、李少林,在中宁县枣园后山、渠口后山、碱沟山等地多次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大肆敛财,逐渐形成了以龚斌为首,王华、龚华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或伙同他人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被告人龚斌、王华、龚华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成员纠集他人实施了开设赌场犯罪8起、寻衅滋事犯罪3起。被告人龚斌、王华、龚华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成员伙同他人实施寻衅滋事犯罪1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
二|审理经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民检察院以中宁检公诉刑诉(2019)66号起诉书、中宁检公诉刑变诉(2019)3号变更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龚斌、王华、龚华、白利军、魏明安、马云、刘希保、李艳华、沈科、陈龙、武浩、毛辉、马正龙、李少林、王俊财、郑伟、刘明、龚浩、龚晓华、王自福犯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赌博罪,于2019年3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立案后,为十五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后分别两次召开庭前会议,对案件程序性问题进行审查,并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本案于2019年5月20日、21日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于2019年5月26日召开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本案于2019年5月31日公开宣判,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但同时也让人充分认识到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在深刻剖析涉黑恶案件成因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对策,确保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收到实效。

(2019年5月20日,中宁县法院公开审理龚斌等人涉恶一案,庭审现场15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2019年5月20日,中宁县法院公开审理龚斌等人涉恶一案,庭审现场15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龚斌等人涉恶案件审判押解)
(龚斌等人涉恶案件审判押解)

(群众通过法院门口大屏观看宣判)
三|社会影响
本案中,龚斌等被告人都是中青年人,正处在年富力强的黄金阶段,本应通过勤劳工作、守法经营去创造幸福美满的生活,却为谋取个人私利开设赌场、违法索债,为逞强耍横殴打他人,他们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更是对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的严重蔑视。这种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影响了经济发展、扭曲了人们的价值观,是危害我国社会稳定的毒瘤。
四|案件成因
1、本案的涉案人员皆为无业可就的社会闲散人员和不能重新回归社会的两劳释放人员,这部分人受教育程度低、道德观念淡薄,对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缺乏认识,平时互相影响,又无正规经济来源,致法律于不顾,为追求暴利开设赌场、出借赌资,后讨债中又摒弃法律手段,以非法拘禁、殴打、威胁等手段索取债务,漠视他人人格,毫无法律观念,成为了黑恶势的生力军。
2、管理工作薄弱,有“保护伞”存在。龚斌等人长期在缺少监管的山内支帐篷开设赌场,虽地方偏僻,但来往车辆较多,当地监管机关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无视或放任这种行为,有意无意的成为了龚斌等恶势力犯罪组织的“保护伞”,致使龚斌等人更加肆无忌惮。打击力度不足,客观助涨了涉恶案件的增长势头。
3、社区矫正及监狱教育工作与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尚未建立协调联系的有效机制,致使对社区矫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手段少、面窄、层次低,一些服刑人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指引,人不务正业,长期游手好闲,把犯罪经历作为行恶资本,利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到处招揽人员,纠集团伙,再次进行违法活动。
4、地下经济和非法需求的存在,为黑恶势力提供发展空间。近年来,国民收入逐步提高,部分人为追求新鲜和刺激,抱着侥幸心理参与赌博,这就为龚斌等人提供了滋生犯罪的土壤。被告人龚斌等人为追求暴利,鼓励他人参与赌博,利用赌场放贷,后又用暴力手段逼迫债务人还款,从而形成犯罪。
5、司法机关侦破难度大,调查取证难,群众或被害人担心恶势力打击报复,不愿或不敢作证、主动报案,因定罪证据不足导致打击不力或难以打击,成为恶势力坐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6、被告人龚斌犯罪组织内皆为其亲属好友,互相包庇,抱成一团,案件侦查时互相隐瞒罪行,难以侦破。
7、公检法司相互之间联系不够紧密,配合办案中有分歧,认识不统一,整个案件进展缓慢,容易出现差漏情况。
   
五|完善社会治安方面的建议
1、落实扫黑除恶主体责任,让扫黑除恶行动延伸到每一个村庄、街道,切实消灭治理盲点和空白点,把黑恶势力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的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和蔓延。对违法犯罪者,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且要做好相关保密工作,防止相关人员被事后报复的情况发生。
2、加强对两劳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和监督管理,引导其早日融入社会,步入生活正常轨道,从事正当行业。同时,对酒吧、网吧、洗浴中心、出租屋曾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场所加大管理力度,破坏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3、建立健全公检法之间的联系,由政法委出面协调三机关互相配合,对涉黑恶案件互相通报情况、信息,在认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性质、涉黑恶案件的界定标准和量刑尺度上统一认识,严格执行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把好证据关,有效保证案件质量。  
坚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中宁县人民法院



编辑:杜文君    杨   宽
责编:宋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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