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10月份全省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9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8月和9月份生态补偿、蓝天保卫战进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及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等有关情况。
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赵杰:
今年以来我省环境质量状况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9月份,与去年同期相比,气象条件更加不利,但全省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0、34微克/立方米,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为49.1%。 1-9月,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PM10平均浓度为94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51.0%。其中,5-9月份,连续5个月,PM2.5月均浓度值均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实现历年来同期最好水平。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9月份,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137个)水质达标率为85.7%。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64个,占68.1%(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于56.4%的目标);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2.1%(达到国家要求的低于11.7%的目标)。 1-9月,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137个)水质达标率为82.0%。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按考核因子平均浓度计,Ⅰ~Ⅲ类水质断面60个,占63.8%(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于56.4%的目标);无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国家要求的低于11.7%的目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9月份,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要求评价,点位达标率为97.7%。1-9月,点位累计达标率为97.7%。
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情况
按照《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修订)》(豫环攻坚办〔2019〕21号)规定及9月份单月考核的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单月考核结果情况公布如下:省辖市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的省辖市依次为:信阳、驻马店、三门峡、平顶山、周口、南阳、郑州、洛阳、商丘、焦作、开封、漯河、鹤壁、许昌、济源、新乡、濮阳、安阳。县(市、区)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前20名县(市、区)依次为:三门峡卢氏县、三门峡灵宝市、洛阳栾川县、驻马店新蔡县、南阳西峡县、洛阳洛宁县、平顶山汝州市、信阳光山县、洛阳嵩县、焦作中站区、信阳固始县、南阳邓州市、洛阳汝阳县、焦作博爱县、郑州巩义市、郑州登封市、信阳潢川县、南阳内乡县、郑州上街区、平顶山鲁山县。 由好到差后20名的县(市、区)依次为:安阳滑县、鹤壁浚县、驻马店遂平县、安阳汤阴县、濮阳台前县、开封杞县、商丘民权县、新乡卫辉市、濮阳南乐县、平顶山石龙区、安阳内黄县、开封尉氏县、濮阳清丰县、濮阳范县、鹤壁淇县、漯河舞阳县、信阳罗山县、南阳淅川县、南阳方城县、开封通许县。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单月考核情况 按照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单月考核的要求,对以下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省辖市及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一是PM2.5考核结果: PM2.5平均浓度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值且同比改善率排名靠后的省辖市为:许昌市、鹤壁市、济源市。 PM2.5平均浓度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值且同比改善率排名靠后的县(市、区)为:商丘睢县、洛阳新安县、安阳内黄县、鹤壁淇县、商丘虞城县、商丘夏邑县。 二是PM10考核结果: PM10平均浓度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值且同比改善率排名靠后的省辖市为:濮阳市、新乡市。 PM10平均浓度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值且同比改善率排名靠后的县(市、区)为:开封杞县、安阳内黄县、鹤壁浚县、商丘民权县、周口淮阳县、开封通许县。
9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19年9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公布如下:
省辖市排名情况: 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三门峡、洛阳、安阳。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焦作、鹤壁、商丘。
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与8月份环比,改善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济源、三门峡、濮阳。与8月份环比,部分省辖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恶化幅度由低到高后3名为:开封、安阳、商丘。安阳市虽然整体水质较好,但是部分河流环比出现恶化现象。
县(市、区)排名情况 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平顶山石龙区、平顶山鲁山县、洛阳嵩县、南阳鸭河工区、濮阳县、南阳内乡县、开封尉氏县、洛阳宜阳县、许昌开发区、三门峡卢氏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商丘睢县、商丘梁园区、新乡牧野区、鹤壁淇县、南阳镇平县、周口川汇区、商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壁浚县、濮阳台前县、新乡获嘉县。
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8月份环比,改善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平顶山石龙区、濮阳开发区、洛阳宜阳县、濮阳县、濮阳范县、濮阳南乐县、周口扶沟县、平顶山鲁山县、平顶山宝丰县、新乡原阳县。
与8月份环比,部分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恶化幅度由低到高后10名为:开封兰考县、驻马店上蔡县、许昌东城区、郑州新郑市、新乡获嘉县、信阳商城县、郑州荥阳市、南阳官庄工区、濮阳台前县、南阳镇平县。
预警提醒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本月水质没有改善,且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及后10名的县(市、区)政府进行警示。分别为:焦作、鹤壁、商丘3市;商丘睢县、南阳镇平县、鹤壁浚县、濮阳台前县、新乡获嘉县5县(市、区)。
财务审计处副处长程胜:
全省生态补偿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74号)要求,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我省严格落实按月实施生态补偿制度,现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予以发布。
8月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2019年8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561万元,得补691.5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568万元,得补586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8月份支偿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洛阳325万元、省直管县是巩义12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三门峡174.5万元、省直管县是兰考6万元。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共考核PM10、PM2.5和优良天数3项指标,以全省平均值作为考核基数。
省辖市中,7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洛阳155万元、焦作130万元、济源100万元、安阳70万元、郑州51万元、南阳37.5万元、平顶山17.5万元。
11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濮阳131.5万元、三门峡94.5万元、新乡89万元、驻马店78.5万元、商丘71.5万元、信阳63万元、鹤壁50万元、周口45万元、漯河40.5万元、开封24万元、许昌4万元。
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主要考核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等内容。
省辖市中,4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郑州190万元、洛阳170万元、南阳160万元、新乡30万元。13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阳110万元、三门峡80万元、周口60万元、鹤壁50万元、许昌50万元、焦作40万元、商丘40万元、驻马店40万元、开封30万元、信阳30万元、漯河20万元、平顶山10万元、濮阳10万元。
省直管县(市)中,3个县(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巩义12万元、新蔡4万元、永城2万元。5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兰考6万元、鹿邑4万元、滑县2万元、长垣2万元、邓州2万元。9月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2019年9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690.5万元,得补565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56万元,得补914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9月份支偿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安阳275万元、省直管县是巩义12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三门峡401.5万元、省直管县是鹿邑4万元。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省辖市中,11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安阳235万元、鹤壁70万元、焦作70万元、新乡65万元、许昌65万元、漯河60万元、郑州42万元、开封25万元、濮阳25万元、驻马店25万元、平顶山8.5万元。 7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三门峡301.5万元、信阳148.5万元、南阳58.5万元、济源28万元、洛阳19万元、周口5万元、商丘4.5万元、 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省辖市中,5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平顶山40万元、安阳40万元、漯河30万元、焦作20万元、许昌10万元。 13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150万元、三门峡100万元、驻马店100万元、鹤壁80万元、濮阳80万元、周口80万元、新乡70万元、南阳50万元、济源50万元、开封40万元、洛阳40万元、郑州30万元、商丘30万元。 省直管县(市)中,2个县(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巩义12万元、新蔡4万元。 5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鹿邑4万元、兰考2万元、滑县2万元、长垣2万元、邓州2万元、永城2万元。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王鹏 春子
责任编辑:周星宇
监制:周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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