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卢路生,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楼建群、省扫黑办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办小组组长、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案件侦查处政委余国强的陪同下,深入南昌中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进行案件评查。南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淑彬就专案办理的整体情况向评查组进行了汇报。省法院、市扫黑办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补充发言。
卢路生认真听取了专案情况汇报后,对南昌市扫黑除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全市两级法院干警的相关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政法系统的“头号工程”。当前专项斗争进入攻坚期,进程过半,大量案件进入起诉审判阶段,法院要发挥主战场作用,越是任务重,越要讲担当。
一是要严格依法办案。
对于任何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都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不拔高,不降格,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二是要加强学习研究。
加大对新类型案件、新出台司法文件的学习力度,紧跟形势变化,吃透法律精神,针对黑恶犯罪向虚拟社会渗透、利用信息网络隐身变色、躲避打击等新情况新趋势,加大甄别打击力度,体现政策效果,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三是要加快办案进度。
按照“线索案件双清零”目标要求,统筹办案力量,加强工作调度,在程序到位、定性准确、保证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好的经验做法,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黄淑彬表示,一定按照中央督导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思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还人民群众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