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21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等4个法律政策文件。(详见本报10月22日14版)这是继今年4月发布关于办理恶势力、套路贷、软暴力刑事案件以及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等指导意见后,全国扫黑办发布的又一批指导性文件。4个法律政策文件的适时发布,为接下来的扫黑除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从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到“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再到实现行业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10月15日,全国依法打掉涉黑组织2421个、涉恶犯罪集团8365个、涉恶犯罪团伙29773个。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转换的关键时期,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出现了新情况,面临的形势更复杂,任务也更艰巨。这就需要更准确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深入推进。同时,还需要将过去的实践经验提升为常态化制度,还要立足解决当前工作中的瓶颈和短板,更要明确今后“打伞破网”的工作方向。 “一篙松劲退千寻”。扫黑除恶尽管成效初显,也广受好评,但绝不能松口气、歇歇脚。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唯有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完善专项斗争法律政策保障,才能确保扫黑除恶“打准、打狠、打深、打透”。严谨再严谨,将法治精神贯彻在方方面面,“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这也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随着扫黑除恶稳步推进,我们有信心打赢这场硬仗。只要不偏离方向,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就能更好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